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 2025-03-17 相關院校:廣東財經大學
為確保我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和公平,依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選拔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比例、名單公示、復試安排和招生計劃
1.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2.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3.學院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4.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數 |
030101 |
法學理論 |
7 |
03010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12 |
030104 |
刑法學 |
5 |
030105 |
民商法學 |
13 |
030106 |
訴訟法學 |
8 |
030107 |
經濟法學 |
8 |
030109 |
國際法學 |
6 |
0301J2 |
數字法治 |
6 |
035101 |
法律(非法學) |
36(含1名退役士兵計劃) |
035102 |
法律(法學) |
80 |
三、調劑原則及程序
執行學校調劑政策及程序。
四、復試分值和成績計算辦法
1.復試由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能力面試200分(含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成績50分)兩個部分組成。復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含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成績。
2.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3.復試中各單科和總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字的方式計分。
五、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專業課筆試應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及相關知識的理解與應用能力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綜合能力面試(200分)
綜合能力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與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有關的能力,其中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內容分值為50分。
2.面試考核辦法
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考核。考生分組、順序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己私處煾髯栽u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考核分數。
3.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⒀芯可、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ê呗殻⿷ㄍ⿲卯厴I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招生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4.考生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均為100分,各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忌釉嚦煽儽仨毢细瘢60分及以上)才具備錄取資格,不計入總成績。
六、錄取原則
1.按先考生類別、后考生總成績排名原則擇優錄取。
類別依次為:
(1)一志愿考生;
(2)調劑考生。
總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復試成績高分者;總成績、復試成績均相同者,優先錄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高分者。
2.復試合格生源不足時方予考慮錄取破格復試考生。
3.復試原始總分不足18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者、考試違紀者、資格審查不合格、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加試不合格者無論最終復試成績高低,一律不予錄取。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院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在規定時間前向招生學院提交二級甲等醫院的體檢報告。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錄取資格審核
學院嚴格審核擬錄取考生材料,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公示與爭議處置
1.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復試結束后在招生考試處網站上對外公示。
2.考生如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需在相關公告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3.投訴和監督舉報電話:
020-84096451(招生考試處)
020-84261786(學校紀檢監察室)
原文鏈接:https://law.gdufe.edu.cn/2025/0317/c7583a216917/page.htm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