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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佛山大學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2025-03-20 相關院校: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根據《佛山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制定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審核對外發布的調劑和復試錄取相關規定或公告;協調復試工作中出現的爭議,負責解釋復試錄取工作結果;對參與復試人員工作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二、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質量人才選拔規律,采取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全面考查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基本情況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5.堅持以生為本的原則。服務考生、尊重考生,積極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學位類型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擬招人數 (含專項計劃數) |
學術型 |
080300 |
光學工程 |
13 |
專業型 |
085408 |
光電信息工程 |
16(4) |
注意:
1. 括號內的專項計劃數為 2024 年的數據,僅供考生參考。2025 年專項計劃
數以省教育考試院最終下達的計劃為準。
專項計劃是指國家和省急需領域人才培養專項招生計劃、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培養研究生招生計劃、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聯合培養)專項招生計劃、科教融合(與省實驗室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計劃、產教融合(基地聯合培養)招生計劃等國家和省各項專項計劃。
2. 表中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2025 年實際招生人數以省教育考試院最終下達的為準。
四、復試比例與資格
我校執行《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定的A類考生分數線。按照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在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以下考生可獲得我校2025年光學工程專業和光電信息工程專業的研究生復試資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單科、總分)符合全國A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考2025年國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二)調劑生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將于4月8日開通。本學院各專業的調劑安排以學院調劑公告公布為準。
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須滿足以下要求:
1.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單科、總分)符合全國A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考2025年國家分數線)。
2.生源充足的條件下,按照不低于120%比例的原則組織調劑復試。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視調劑生源情況可采取多批次滾動復試方式。
3.滿足調劑要求的考生須在復試前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志愿,并在復試通知發出后4小時內回復確認參加復試方為有效(逾期回復或不回復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4.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要求見調劑公告。
5.其他調劑要求以學院發布的調劑公告為準。
6.特別注意:多批次滾動復試的,前一批次復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同一專業下一批次復試;凡通過調劑系統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我院不主動解鎖,24小時后系統自動解鎖。
五、復試日程安排及其說明
(一)復試形式
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考核方式進行,相同專業各方向合并同時進行,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封存備查。
(二)復試流程
●第一天上午:考生報到及資格審查
●第一天下午:專業課基礎測試(筆試)
●第二天全天:綜合面試
復試考生人數較多時,綜合面試環節可能會延長到第三天。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見復試公告。
(三)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準考證、初試成績單、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果丟失可提供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2.往屆考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考生提供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復印件;
4.《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親筆簽名)原件;
5.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
6.考生學歷(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境內應屆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境內往屆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的還需出具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獲境外學歷學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復試考核內容、程序及相關考核標準
(一)專業課基礎測試
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佛山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光學工程專業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核,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光電信息工程專業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核,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特別注意:考試為閉卷,不可帶計算器參加考試。筆試科目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二)綜合面試(含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包括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50分)、綜合素質能力測試(150分)兩部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潛力和創新能力;英語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三)評分標準
考生面試綜合成績由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能力測試成績相加而成,具體的評分標準參見表1和表2。每一單項成績取復試小組成員給定相應單項分值的平均值。(面試專家當場獨立評分,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
表1.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評分標準 |
||
等級 |
評分標準(滿分50分) |
成績評定 |
優秀 |
理解問題完整正確,能用英文流暢回答。 |
≥45分 |
良好 |
理解問題比較正確,能用英文基本流暢回答。 |
40-44分 |
中等 |
理解問題基本正確,能用英文基本流暢回答,語法有錯誤。 |
35-39分 |
及格 |
能基本理解問題,并做出部分回答,語法有明顯錯誤。 |
30-34分 |
不及格 |
不能用英語回答問題,或答非所問。 |
<30分 |
表2.綜合素質能力測試評分標準 |
|||||
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共包含五個部分,每個部分30分,共計150分) |
|||||
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 (30分) |
專業理論基礎水平 (30分) |
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 (30分) |
專業與社會實踐經歷 (30分) |
人文素養與表達能力 (30分) |
合計 (150分) |
七、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一)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300分)=專業課基礎測試成績(100分)+綜合面試成績(200分)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0.5+復試成績×0.5
(三)成績公布
原則上復試結束后48小時內公布復試成績(法定節假日可能會順延),并按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四)錄取原則
1.所有復試合格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序,同時結合本專業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先按考生的業務課1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再按外國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每門成績低于60分);
(4)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
(5)考生不按我校規定的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者,或拒絕接受“待錄取”者,或已在調劑服務系統接受其他高校“待錄取”者;
(6)因提供虛假材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有其他問題,導致錄取資格審核不通過者;
(7)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者。
3.注意事項:
(1)考生在收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發出的“擬錄取”通知后,必須在8小時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接受“擬錄取”通知,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拒絕接受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在招生計劃內,允許復試合格的考生替補錄取)。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的考生不得調回我校錄取。
(2)學校原則上不接受考生在調劑系統接受我校擬錄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鎖放棄擬錄取資格的申請。
(五)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進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復試全部結束后向學院提交在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PDF或JPG格式掃描件(原件在入學后提交學院留存),并在入學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提交方式:請發送體檢報告掃描件至郵箱wdtyh@fosu.edu.cn(譚老師),文件及郵件命名格式為“XX專業–準考證號–姓名–體檢報告”,原件在入學后提交學院留存。
(六)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的入學資格、錄取資格、體檢要求等進行全面復查復測。復查復測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其他須說明的事項
1.特別提醒:研究生復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過程中禁止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以下行為觸犯法律: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行為的;為他人實施或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行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等作弊行為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復試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2.學院通過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復試工作人員統一佩戴“工作人員”及“考官”胸牌。學校復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務必增強防詐防騙意識。
4.復試過程須聽從復試工作人員安排。無故失聯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復試考核。
5.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招生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
紀檢監察室聯系電話: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聯系電話:0757-82771159
郵箱:fosuyzb@fosu.edu.cn
●學院招生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
聯系人:鐘老師
聯系電話:0757-82716895
●光學工程學位點聯系方式:
聯系人:譚老師
聯系電話:0757-82716895、18570355206
6.交通指引:
●廣州南站——佛山大學仙溪校區,乘坐地鐵2號線轉地鐵廣佛線,再轉公交佛275路;
●佛山西站——佛山大學仙溪校區,乘坐地鐵3號線至佛山大學地鐵站下、或公交261至獅山城區公交換乘中心下,步行至獅山石門高級中學站轉263路;
●佛山大學江灣校區——佛山大學仙溪校區,公交車線路:佛251路/佛山城八滘口-高明線轉佛263路/佛275路/廣佛8路;
●打車建議終點設置為“佛山大學仙溪校區西門”。
提醒:請提前使用導航軟件,查詢地鐵和公交的實時信息,了解更多出行建議。出行前請關注天氣預報和交通路況,合理安排時間。
7.住宿建議:首寓公寓、每天賓館、銘悅住宿、獅山廣場附近。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佛山大學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附件2:研究生復試體格檢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審查表
原文鏈接:https://www.fosu.edu.cn/spoe/benke/zhaoxin/13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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