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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2025-03-27 相關院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及具體要求,特制定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復試形式
我校一志愿復試、調劑復試均采用線下方式進行。復試具體要求、地點、時間安排等見各學部(院)網站復試實施細則。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行,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知識測試、綜合能力測試、英語能力測試,其中專業知識測試一般為筆試形式,綜合能力測試一般為面試形式,各學部(院)可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發展及培養需要,自行確定專業知識測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筆試、技能測試、實驗等),各學院考核具體要求見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1.專業知識測試。該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邏輯能力、專業素養、科研創新能力。
2.綜合能力測試。該測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綜合素質、研學能力、社會實踐、心理健康情況,包括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知識掌握和綜合運用情況,創新意識及實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人文素養等。
3.英語能力測試。該測試重點考查考生英語聽說能力,能否使用英語進行完整表達,是否具備在本學科、專業研究中需要的基本外語水平。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該考核貫穿復試所有環節,內容一般包括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初試中未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的學科、專業,其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部(院)在專業知識測試(筆試)中考察,成績計入專業知識測試(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每科卷面分值100分。
6.誠信評判。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評判,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在復試前須簽訂《復試誠信承諾書》,對違反復試相關規定和要求的考生嚴肅處理。健全監督舉報機制,加大對疑似作弊考生的審核和甄別力度。入學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對弄虛作假、偽造材料、考試違規、作弊、不服從復試管理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復試工作流程
1.確定復試人員名單。我校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各專業考生初試成績以及計劃指標情況,分別劃定各專業及專項計劃的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人員,并在我校網站公布,同時公示復試人員名單。
2.資格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各學部(院)網站查看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和所需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
3.復試實施。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具體要求見各學部(院)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全程須錄音錄像。
4.我校不接受一志愿考生破格復試。
五、復試成績計算及待錄取要求
1.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 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技能測試)× 30% + 外國語聽力口語成績 × 30% +綜合能力測試成績× 40% 。
2.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 初試成績 ÷ 5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審計初試成績÷3)× 60% +復試成績 × 40%。
3.復試成績或在復試過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待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
(2)復試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單元缺考、0分或未達到學部(院)提出的具體要求者;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
(4)專業知識測試中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5)在復試中存在違反考試紀律、作弊等行為者;
(6)在以往國家考試中存在違規、舞弊記錄的考生,視情節嚴重程度,我校有權不予待錄取;
(7)考生因個人原因未按學院時間安排參加復試的,視為放棄復試,學院不得為其再次組織復試,未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待錄取;
(8)在復試名單、待錄取名單公示期間,接社會舉報存在違法行為并經查實的,取消復試、待錄取資格。
六、調劑
調劑相關政策、要求、工作辦法等另行發布。
七、待錄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管理部門的補充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簽訂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注冊學籍,我校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我校、上級招生管理部門及教育部最終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2025年9月1日)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我校規定。
八、公示
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我校將對復試考生、待錄取考生、專項計劃及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免初試人員復試工作
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應對申請免初試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免初試人員的復試工作根據其報名所選學科、專業,由對應學部(院)組織實施。免初試人員的復試各項要求參照普通考生進行。
有關服役期間獲得功勛表彰人員的復試工作另行通知,請相關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
九、咨詢方式
監督電話:0371-86155836
研究生處咨詢電話:0371-85960212;0371-8658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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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已下載19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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