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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北工業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5-03-26 相關院校:西北工業大學
一、復試方式
化學與化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
二、各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
三、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四、復試資格審查
(一)考生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資料
1. 準考證;
2.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 往屆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
4. 網報后未通過學信網學歷校驗的考生需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5. 本科成績單原件;
6. 《西北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政審表》(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處下載),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學校(或單位)人事、政工部門審核、填寫意見并蓋章;
7.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攜帶“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二)資格審核流程
考生報到時攜帶要求以上資料,學院安排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是否一致;核查考生本人與《西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資格審查表》上的照片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
1. 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以及網上照片一致。
2. 對畢業證書的審查:對擬錄取的全體非應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畢業證書原件有疑問的,向研招辦上報,由研招辦具體進行調查。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筆試、專業外語水平考核、綜合素質面試和實驗技能測試(此部分只針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 專業知識筆試。專業知識筆試具體考核范圍詳見附件考試大綱。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考生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占30%,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占30%。
2. 專業外語水平考核。專業外語水平考核采用面試形式,分為聽力、口語兩部分,在綜合素質面試中一并進行。專業外語水平成績占考生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占30%,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占20%。
3. 綜合素質面試。綜合素質面試包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占考生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占40%,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占20%。
綜合素質面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核內容順序及說明如下: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識、政治態度和法紀素養等,考查考生對政治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及運用理論知識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2)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對學科基礎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時還注重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4. 實驗技能考核。實驗技能考核只針對專業學位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進行此項內容的考核。由學院委托專家復試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結合本專業領域特點,設計相關的實驗技能考核項目,以考核考生的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具體考核內容及形式由專家復試小組決定。實驗技能考核成績占考生復試成績的權重為30%。
六、錄取工作
(一)復試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由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專業外語水平考核成績、綜合素質面試考核成績及實驗技能考核成績(只針對專業型研究生)組成,每部分的滿分均為100分,各部分權重系數不同。
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1.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總成績=專業知識筆試成績*0.3+專業外語水平考核成績*0.3+綜合素質面試考核成績*0.4。
2.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總成績=專業知識筆試成績*0.3+專業外語水平考核成績*0.2+綜合素質面試考核成績*0.2+實驗技能考核成績*0.3。
(二)錄取總成績計算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0.55+復試總成績*0.45。
(三)預錄取名單公布
按專業招生指標數,根據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錄取
公布時間:2025年4月3日
公布方式:西北工業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官方網站。
(四)錄取原則
1. 錄取按報考專業,根據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錄取。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心理健康測試,測試結果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作為考生錄取時的參考。政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復試中認定為違規違紀的不予錄取。
2. 2025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照片復查、證件復查、檔案復查、資格復查、戶籍復查、特殊類加分復查,以及抽樣性的專業能力復試復查。
七、考生復試紀律
(一)嚴禁考生出現弄虛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二)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對復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在學校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嚴禁將復試相關資料上傳網絡或提供給相關培訓機構,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八、信息公開
(一)學院按照國家考試信息公開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相關信息在學院網站進行公開公示,內容包括:復試錄取方案,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等。
(二)學校將對擬錄取名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九、監督與復議
咨詢及申訴渠道:化學與化工學院研究生教學辦公室
咨詢電話: 029-88431656;ges135@nwpu.edu.cn(孫老師)
十、其他說明
請復試名單中的同學于2025年3月26日中午12:00前加入化學與化工學院研考復試QQ群,群號914927460。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5年03月25日
原文鏈接:https://huaxue.nwpu.edu.cn/info/1108/158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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