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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山東經濟學院 2010-09-26 相關院校:山東經濟學院
山東經濟學院的前身是創建于1952年的山東財經學院,1978年由國務院批準更名為山東經濟學院,在全國首批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199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山東省最早獲此資格的財經院校。2009年3月,經過山東省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批準,學校成為新增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規劃單位,在與山東財政學院合并設立山東財經大學的基礎上,經過未來三年的強化建設,成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目前,學校設有16個學院(部),擁有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2個碩士學術學位授權點、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省級重點學科,8個省級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工程技術中心,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強化建設重點項目。形成了以經濟與管理學科為主,文、法、理、工、教育等學科門類相互支撐滲透的學科體系,是山東省一所綜合實力強、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普通高等財經院校。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1年共有32個學科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600余名,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詳細招生規模和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的招生人數。2011年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按照省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外,其余均為公費。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會計碩士、物流工程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1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
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預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報考山東經濟學院的考生,凡擬在濟南市參加考試的,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山東經濟學院”報考點,其他考生以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網報公告為準。
(3)報考山東經濟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報考點”一項必須選擇“山東經濟學院”。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山東經濟學院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試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二)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考試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初試除工商管理碩士為兩個單元外,其他均為四個單元,每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各專業考試科目可查詢《山東經濟學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1、學術型研究生初試一般為四個單元: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滿分均為100分,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均為150分。
2、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初試科目為:英語二(滿分1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3、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英語二(滿分1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會計學(滿分100分)。
4、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英語二(滿分100分),數學三(滿分150分),專業課(滿分150分)。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報考我校的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科目為:
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
第二單元: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3-數學三、3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第四單元: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山東經濟學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
(六)考生初試成績在我校網站公布。
(七)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中旬。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和范圍、辦法和程序由我校于三月底在我校網站公布。
2、復試內容:一般包括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筆試、面試等。
3、復試比例及權重:對于過線人數大于招生計劃的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人數的120%左右。初試、復試權重等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外),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5.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八)考生資格審查
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根據教育部相關的調劑政策規定及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提出體檢要求。具體要求見各我校的復試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九、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站上發布,考生可登錄研究生部網站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報名、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等各階段的有關信息。網址為:http://www.sdie.edu.cn。
(四)“初試成績單”和“復試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或下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書面通知書。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出售參考書或辦理郵購業務。
(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531)88525292,傳真:(0531)88525292;辦公地點:辦公樓四層4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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