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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3 相關院校:南京林業大學
1、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近日將另行公示,凡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因時間關系不寄發書面通知。
2、復試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具體復試組織、記分等辦法另見《南京林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3、復試時間及地點:
(1)復試時間:3月30日晚18:00—20:00筆試,3月31日各學科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時間定在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資格審查時另行通知。
(3)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復試科目的確定請于3月21日17時前登陸“復試科目選考系統”,填寫復試科目;調劑考生電話聯系調劑學院告知復試科目。調劑考生復試科目的確定,原則上按照專業目錄所列科目選考,確因我校復試科目在初試時已考的可以根據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在一級學科內或同一院系內相近專業的復試科目中選定筆試考試科目。
4、資格審查:
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持①身份證②畢業證或學生證原件③本專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注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④準考證⑤復試費80元到資格審查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否則不準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時間:3月30日9:00―12:00,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及心理測試:
(1)體檢時間:南京本地考生3月26—27日(26日:報考林學院、化工院、機電院、經管院、材料院、土木院;27日:報考園林院、輕工院、理學院、藝術院、思政部、生物院、信息院、外語院、人文院、家具院、汽車院);所有外地考生3月30日。每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4:30。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張、身份證及體檢費20元。
(2)體檢地點:南京林業大學校醫院;
(3)心理測試時間: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測試地點:教五樓十樓機房,分六批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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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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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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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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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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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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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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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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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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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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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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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0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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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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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學院、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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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2:0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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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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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思政部、生物與環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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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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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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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學技術學院、外語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家具與工業設計學院、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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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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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5年南京林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目的
復試旨在結合學科特色和專業特點,進一步考核考生初試中未能體現出來的知識水平、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協作精神、創新意識、人格特征等綜合素質,確保生源質量。
二、復試形式內容
復試由筆試(包括答題、畫圖、創作等)、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部分組成。復試筆試具體科目參見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面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外語應用能力測試等,以各學科復試小組要求為準。各院系可根據自身特點,確定相應的復試形式,并制定、公布相應的細則。
三、復試人選
1、凡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因時間關系不寄發書面通知。對于第一志愿上線生源數高于擬錄取計劃數1.2倍以上的學科,復試名單原則上按1:1.2確定;風景園林學院各專業、家具院、藝術學院各專業及廣播電視專業可以按1:1.3確定。調劑考生復試,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通知為準。對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優先從其它相近專業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及校外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調劑后生源仍不足的可依據破格條件在本專業考生中破格復試。
復試人數及擬錄取人數的計算為推薦免試生、統考生、調劑生、破格生之和。
2.調劑。調劑一般在同一個一級學科內進行,且應符合調入專業的復試基本要求,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外校同等學力考生的調劑。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后因錄取名額限制、考生個人意愿等原因不在原專業錄取的,可以在校內相近專業間調劑。調劑程序:所有考生必須經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辦理調劑手續。
3.破格考生。本專業考生中名列前茅的考生或在科研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以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申請破格復試條件:(1)生源不足專業;(2)初試公共科目成績可略低于教育部分數線;(3)總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名列前茅。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130500設計學、135108藝術設計、135105廣播電視因上線人數不足,允許適當破格復試。
符合破格條件的考生于3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破格申請。
四、面試要求
(一)各學院的面試工作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原則上由5名以上本專業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辦事公正、當年無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學院須對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和錄音。面試結束后各學院、學科應及時將面試的過程材料及結果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院考生的面試結果負責。
(二)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學科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總成績的計算
筆試科目考試成績及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科目考試成績或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5×70%+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20%+面試成績(總分100分)×10%
各學科專業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上述計算辦法,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與否,調劑考生以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并參照本科學習背景等其它因素綜合排名確定錄取與否。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其他:
1.對同等學力考生(包含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必須嚴格復試。應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所有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格檢查,未經體檢、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調檔政審與簽定協議
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的碩士研究生,5月份向檔案所在單位調閱人事檔案。
4.錄取通知書發放
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約在6月中旬。
5.在招生錄取工程中我校會及時通過研究生院網站招生欄目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相關信息和公告,請考生關注以上兩個網站,所有通知不再發放書面文件。復試工作咨詢監督電話8542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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