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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6 相關院校:湖北汽車工業學院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全面考查,科學評價。把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德、智、體全面衡量;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實踐能力的人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查有量化成績。
2.以人為本,服務考生。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3.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做到所有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加強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巡視督查,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二、管理機構及職責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復試與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2.研究生處負責組織筆試及錄取的具體工作,協調落實復試錄取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3.相關學院成立復試小組,負責組織考生面試,審核面試記錄和面試結果,并對面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小組必須嚴格執行《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
4.學校成立督查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全程巡視督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三、復試要求
1.學校復試分數線按照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基本要求》)執行。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和調劑到我校的考生統一進行復試。
3.調劑到我校的考生能否參加復試以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確認信息為準。
4.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可接受線下考生破格復試申請,申請破格復試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其報考的學科上線生源不足;
(2)初試成績中,政治理論(或外國語)單科分數略低于《基本要求》(5分及以內);但其他科目分數均須達到《基本要求》,且總分超過國家線20分以上,本專業考生中專業成績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創新方面表現突出(須有證明材料);
(3)須有該學科2名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家推薦。
申請破格復試時,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2015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擬破格復試考生申報表》,研究生處審核,報領導小組和紀委(監察處)審批后,報省招辦。
四、調劑
1.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調入我校工程管理專業。
2.調劑工作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校外和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考核、心理健康測試。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30%)
筆試科目為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時間60分鐘,閉卷考試。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每科滿分為100分。
筆試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的70%)
(1)綜合素質測試
主要了解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考核考生的治學態度、知識結構、實踐能力、專業潛力、畢業設計情況、研究生規劃、人文素養等。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聽懂熟悉話題的英語演講、討論或報告等內容,并能較自如地用英語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的能力。
工程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經濟管理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綜合面試成績。
3.思想政治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考生須提交《政審表》。
4.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的目的是評價學習動機、優勢與潛能,是建立研究生學習期間心理健康檔案的重要環節,是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計入復試環節總成績,原則上不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六、體檢
由校醫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程序
復試時間3月25日;工程管理碩士復試時間3月28日。
復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1.資格審查
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報到,領取體檢表和復試情況表。復試時免收復試費和體檢費。
(1)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
(2)第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2張一寸免冠照片(體檢表和復試情況表各1張);
(4)政審表(單位的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門填寫后密封并加蓋騎縫章),用于思想政治考核;
(5)應屆畢業生持具有完整注冊記錄的學生證、本科階段完整的成績單(須加蓋其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6)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
(7)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交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加蓋有教務部門公章的在學證明,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體檢
通過資格審查后在我校醫院進行體檢。
3.復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學校公布的復試安排參加復試。
八、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后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的比重相加組成。
計算公式:復試后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其中: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30%+綜合面試×70%。
九、錄取
1.根據實際復試人數和分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復試錄取比例,原則上為1:1.2,部分生源充足的專業可以適當擴大比例。
2.優先保證第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錄取到所報考專業。調劑考生按照專業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擬錄取名單報領導小組審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3.思想政治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在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紀委(監察處)負責人、研究生處負責人等組成的臨時巡視小組(督查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在復試過程中,巡視小組將深入各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旁聽面試等措施以了解、監督復試工作。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錄取辦法、復試錄取結果等信息嚴格按照準確、規范、充分、及時的要求,公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和研究生處網站。
4.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親屬參加我校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5.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從復試工作開始至結束10日內受理投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719-8238417
校紀委(監察處)監督電話:0719-8238793。
十一、其他
1.本辦法報湖北省招生辦備案。
2.本辦法適用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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