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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央財經大學 2010-09-27 相關院校:中央財經大學
一、學校概況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高校,是首批“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46所高校之一。學校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兩大傳統優勢學科為主,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涵蓋10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會計學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擁有工商管理一級學科,政治經濟學二級學科和經濟信息管理、跨國公司管理交叉學科等北京市重點學科;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在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一級學科項下共設有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經濟信息管理、投資學、跨國公司管理、政府經濟與管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會計學共1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 擁有邏輯學、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投資學、不動產學、國際金融學、證券投資、保險學、精算學、電子商務、體育經濟與管理、媒體經濟、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藝學、會計學、企業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行政管理、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42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MPAcc)1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擁有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等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財經研究基地。
依托于我校傳統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 2011年我校繼續在已有學術型碩士專業中進行兩個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試點招生。
二、招生規模及類別
2011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350名(含195名左右學術型推薦免試生,45名專業學位型推薦免試生)。招生計劃中有統招學術型碩士研究生742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592名(招生類別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統招學術型部分專業下設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16名(招生類別全部為國家計劃外自籌或委培)。招生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均為擬招生人數(含推免生),具體招生人數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人數分別為:金融碩士27名、應用統計碩士22名、稅務碩士22名、國際商務碩士22名、保險碩士22名、資產評估碩士22名、法律碩士(非法學)55名、法律碩士(法學)30名、工商管理碩士260名、公共管理碩士30名、會計碩士80名。具體招生情況詳見中央財經大學2011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我校還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碩士研究生,其計劃招生人數單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具體報考要求、報考方式、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請于國家統一報名前查詢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
三、學制和培養費
金融學專業、國際金融學專業、證券投資專業、精算學專業、經濟法學專業、民商法學專業、國際法學專業、邏輯學專業、統計學專業、數量經濟學專業、社會學專業、國防經濟專業學制為三年,學費為9800元/年。
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各招生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費40000元/三年。
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學制均為兩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三年;學費均為15000元/年。
工商管理碩士學制為兩年或三年,學費總額為78000元。
其他各學術型專業學制為兩年,學費均為9800元/年。
兩個全日制專業學位方向招生情況如下,學費為9800元/年。
專業學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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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碩士專業所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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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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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方向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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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碩士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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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碩士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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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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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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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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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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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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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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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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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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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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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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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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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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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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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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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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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要求同(3)。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部)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6.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咨詢電話:82361045。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報考專業學位方向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3)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已通過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并獲得證書。復試時提交國家四級外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2005年6月以后四級考試的須達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績單和復印件。復試時提交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于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于學士水平的兩篇文章。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人員復試時須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與工商管理領域相關的論文。
2)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人員復試時須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
4.報名參加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
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攝像、確認的方式, 網報時間201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屆時請考生自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http://yz.chsi.com.cn(公網);http://yz.chsi.cn(教育網)。
考生所選“報考點”即為現場確認和考試地點。“(1134)中央財經大學”報考點是設在北京地區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唯一指定報考點,請考生按本考點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在京外報考中央財經大學的考生,須選擇所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并按照報考點的要求規定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報考點僅限“中央財經大學”。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如實正確填寫本人民族代碼及名稱。凡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復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有關政策。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單位網報公告”和“報名點網報公告”,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du.cn)中的“招生公告”中將及時發布有關詳細報考信息,請考生及時查閱。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考試時間為2011年1月15日—16日。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除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制定考試大綱外,其他自命題考試科目和參考用書以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其中以下三個專業初試考試科目特別說明如下:
(一)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二“民商法學”(科目代碼:808),考試內容包含民法學和商法學。
(二)法學院國際法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二“國際法學”(科目代碼:810),考試內容包含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
(三)文化與傳媒學院邏輯學專業初試業務課一“邏輯學專業基礎課”考試從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高等數學兩部分中任選,每部分均為150分,考生考試時任選一部分做答即可。
復試在4月中下旬進行,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實行差額復試。
七、資格審查
我校于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由研招辦備存,一律不予退還。
八、錄取
我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填寫報考類別,以上信息將與考試成績一并作為確定錄取類別的依據。發放錄取通知書前,我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其中外埠學生自愿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上。定向和委托培養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錄取前,我校與定向或委托培養研究生及定向單位或委托培養單位簽訂相關協議。錄取考生于2011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其中應屆本科考生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和委托培養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培養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按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學校及所在省(區、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特別注意事項
(一)按照我校即將實施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規定,考取我校2011年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定向和委托培養除外),第一學年按入學成績確定國家計劃內非定向類別(即公費生);第二學年至畢業所有學術型研究生(定向和委托培養除外),均需按相應標準繳納學費,然后根據我校學術型研究生獎助體系辦法,依照入學后的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確定不同等級的獎助學金。
(二)由于我校招生規模快速增長,學院南路校區住宿緊張及沙河校區二期工程現未啟動,我校2011年錄取的部分碩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清河校區住宿(清河校區距學院南路校區約11公里,乘公交和地鐵通行均方便),請考生報名時心理有所準備。
(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進行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加試不及格不予錄取。所有考生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具體說明和要求以復試前我校公布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方案為準。
(四)2011年錄取的我校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申請條件待定。
(五)報考國防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國防經濟專業的軍人身份考生應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可報考國家計劃內定向類別,其他身份考生報考類別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六)為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對2011年錄取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按照初試入學外語考試成績進行外語分級教學。
(七)報考行政管理專業的考生因業務課一不考數學三,按教育部規定將不能調劑到同一學科門類考數學三的專業中。
(八)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九)招生目錄中指導教師為“導師組”的專業或方向,入學后按學院規定為同學安排具體指導老師。
(十)招生目錄中帶“★”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專業。
(十一)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十一、參考資料
(一)研招辦備有歷年考試試題等,請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辦辦理相關事宜,但不辦理郵購業務。
(二)研招辦不提供備考書籍,請考生自行購買。
十二、聯系方式
歡迎訪問研究生部主頁(http://gs.cufe.edu.cn)和我校主頁(http://www.cufe.edu.cn)。有關研究生招生報考、成績發布、復試方案、政審調檔及錄取等信息隨時在我校網站研究生部主頁“招生信息”中發布,不予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10-62288344 010-62288895(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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