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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2010-09-28 相關院校: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熱忱歡迎國內各設研究生院的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我院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
具體申請辦法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學習刻苦,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科研創新潛力,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獲得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且母校為設立研究生院的全國重點大學的優秀本科畢業生。
3.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專業,只限于申請人本科所學專業。
4.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名列前茅(本科階段有論文公開發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的,將予優先考慮)。
5.大學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6.須在畢業時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未獲得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7.所學外語語種必須與擬申請的我院當年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外語語種一致。(請查閱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201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8.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批表》。
2.推薦學校教務部門或者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推薦免試生資格證明(加蓋公章)1份。
3.個人自述1份;
4.專家推薦信2份(需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家填寫,且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5.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6.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7.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
8.申請者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證明自己綜合素質的其他材料。
《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批表》,《個人自述》,《專家推薦信》等表格和材料格式由考生向招生辦公室索取。
三、申請及審批程序
1、申請者在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http://www.ripp-sinopec.com)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查閱我院2011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辦法,索要并填寫相關表格。
上述申請材料請統一用A4紙打印,并最遲于10月15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過期不再受理。
如第1項材料《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批表》和《推薦免試資格證明》暫時不能加蓋教務處公章,可先寄一份未蓋章的,等蓋章之后再補寄一份。郵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3。
2.我院對申請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于2010年10月20日前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者來院復試,擇優錄取。
3.對同意接收的申請人發放《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2011年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通知書》。
4.獲準接收的申請者在收到接收函后,須盡快從推薦學校領取省級(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加蓋公章簽發的推薦免試碩士生報名表,并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登陸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yz.chsi.cn/,http://www.chinayz.edu.cn)填報報名信息。網報時,報考學校選擇“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按接收函確定的內容選擇報考專業、研究方向、錄取類別等信息;考試方式選擇“推薦免試”。北京地區的推免生必須選擇“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作為報名點,京外地區考生按照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選擇報名點。
我院接收的北京地區(包括我院)推免生網報成功后,還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支付報名費(具體支付辦法請查閱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上北京市高招辦的有關公告)。
所有獲準接收的申請者必須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照相、確認報名信息。凡未參加網上報名或者現場信息確認、現場照相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獲準接收的申請者必須在現場攝像和確認信息后10天內將加蓋有關部門公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此表從推薦院校教務部門獲得)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到登記表的推免生,將被取消推免生報考資格。
注意:
按教育部規定,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參加統考。獲準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時報考統考生(以現場確認的信息為準),則視為自愿選擇參加全國碩士統考,取消其推薦免試資格。
5.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需與統招生一起參加我院組織的研究生復試,確定專業研究方向和導師。
6.入學復查。2011月入學時,我院還將進行錄取資格復審。復審中如發現下列問題,取消入學資格。
(1)申請人未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和實習)的學分要求;
(2)申請人的畢業論文和實習成績未達到“良好”以上;
(3)申請人獲得初取資格后必修、限選及公共選修課出現了不及格;
(4)申請人在獲得初取資格后、畢業前受到過任何紀律處分;
(5)申請人畢業時未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6)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存在偽造現象或者故意隱瞞了有可能影響其錄取的重要信息;
(7)申請人患有嚴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堅持學習,或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有可能影響到他人健康;
錄取資格復審工作將在每年新生入學報到后的第一個月內(一般在9月上旬)進行。通過錄取資格復審的申請人即獲得正式學籍。
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68172
電子郵件:zhangdz.shky@sinopec.com傳真:(010)623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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