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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09 相關院校:長春理工大學
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將在3月27日—3月30日進行,望廣大考生周知。所有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復試期間食宿自理。相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學位證(往屆生)。
2、身份證(不需復印)。
3、本科成績單(專升本考生須攜帶專科和本科成績單),應屆生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往屆生由檔案部門復印原件并在復印件上蓋章證明與原件一致。
4、復試政審表
5、其它獲獎及證明材料
6、報考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供學歷認證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名單將在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二、長春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辦法
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比例有所調整,取消外語水平測試,增加了面試成績要求。詳見復試實施辦法。
體檢調整到報到入學時進行,復試期間不體檢。
三、復試日程安排
請考生注意:2015年各學院碩士復試筆試時間不同,光電學院、機電學院、電信學院、計算機學院、經管學院、外語學院復試筆試在上午進行,其他學院在下午進行。請考生注意查看復試日程安排及復試準考證內容,以免錯失復試機會。復試筆試地點均在南校區研究生教學樓。
四、加試
1、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加試,否則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①專科畢業兩年報考的考生②本科結業的考生
五、相關學院特殊要求
1、電信學院調劑考生若初試科目與調劑專業復試科目相同,復試筆試科目為電子技術基礎50%信號與系統50%。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調劑考生需與學院聯系,確定復試筆試科目。
2、MBA復試安排由MB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綜合卷,內容為管理學、市場營銷、政治。藝術碩士復試安排由文學院另行通知。
3、外國語言文學專業二外聽力考試在復試筆試后進行。
4、中國語言文學、法學專業按一級學科復試,入學后根據導師學生雙向選擇情況確定研究方向。
5、考生應及時瀏覽報考學院網站通知。
六、學費及獎助學金
1、我校2015級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人/年,學制3年。
2、國家助學金發放標準為6000元/人/年。定向就業考生無國家助學金。
3、優秀生源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標準請查看招生簡章。首輪復試考生有資格參評第一年學業獎學金。
七、其他
1、所有考生可于3月27日登陸http://yzb.cust.edu.cn查詢復試筆試考場安排。復試筆試分上下午進行,請考生注意查看報考學院復試筆試時間安排。復試筆試地點均在南區研究生教學樓。
2、復試科目可任選的專業的考生需在3月25日前與學院聯系確定復試筆試科目。
3、自2014年起,研究生錄取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別。非定向就業考生檔案關系入學后必須轉入我校,畢業后可取得就業派遣資格。定向就業考生檔案可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就業考生需于4月10日前將本人及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后的定向就業協議(一式三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單獨考試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
4、錄取名單公布后,被錄取的空軍國防生到長春理工大學空軍選培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其他兵種國防生持選培辦證明到研招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其他考生如有特殊原因可于4月10日前到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申請(點擊下載)
5、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及國家相關照顧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請于3月20日前到研招辦申請。
6、推薦免試考生應在入學時提交推免入學審查表(點擊下載)
7、春季北方氣候多變,請考生注意提前查看天氣預報,及時做好防護措施。
八、復試科目及加試科目查詢招生專業目錄
九、紀律要求
本次復試為差額復試,如有作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復試成績,不予錄取。
十、投訴受理及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1、投訴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訴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31-85384857 85380204
受理考生投訴電子郵箱:custyzb@cust.edu.cn
2、監督舉報工作
受理考生舉報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
受理考生舉報電話:0431-85582557
受理考生舉報信箱:jiwei@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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