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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導師信息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4-27 相關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一、簡介
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陽人
2005年9月至今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2006年6月被評定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2006年12月被遴選為博士生導師;2009年4月任法學院副院長。
2001年8月-2005年9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任教,并于2001年8月被評定為北京大學副教授;
1999年7月-2001年8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
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民法學博士學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
1989年9月-1993年7月在鄭州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兼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等。
二、教授課程
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
三、主要研究方向
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
四、主要科研項目與課題
主持霍英東青年教師基金項目《民法學方法論》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006年度重大研究項目《民法規范論:類型及其配置》;
五、主要科研成果
1、《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物權變動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3、《合同法新論•分則》(與郭明瑞教授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4、《論倡導性規范》,《清華法學》(創刊號)2007年第1卷第1期;
5、《論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規范》,《社會科學戰線》2006年第5期;
6、《物權保護制度的立法選擇》,《中外法學》2006年第1期;
7、《物權請求權與訴訟時效制度的適用》,《當代法學》2006年第1期;
8、《對中國民法學學術路向的初步思考》,《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1期;
9、《動產善意取得制度一般規定立法化研究》,《政治與法律》2005年第5期;
10、《民法典的規范配置》,《煙臺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11、《民法價值判斷問題的實體性論證規則》,《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6期;
12、《合同法的規范類型及其法律適用》,《合同法評論》2004年第1期;
13、《論物權變動模式的立法選擇》,《月旦民商法雜志》(第2卷),2003年12月;
14、《物權法的規范設計》,《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
15、《論一物數賣》,《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4期;
16、《論無權處分行為的效力》,《中外法學》2001年第3期;
17、《論買賣合同中債務履行不能風險的分配》,《中外法學》1999年第5期;
18、《所有權保留制度研究》,《民商法論叢》(第6卷);
19、《期待權初探》,《法律科學》1996年第4期;
20、《代為清償制度論綱》,《法學評論》199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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