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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山大學 2006-09-06 相關院校:中山大學
一、招生人數:
2007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約3600名。
二、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為: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原單位委托培養類別的年齡不限;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往屆本科畢業生(應屆本科生畢業時未獲畢業資格者,不予錄取,入學報到時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或已獲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可以報考原單位委托培養碩士生;
3、醫學臨床各專業只接受醫學畢業生(含授醫學學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生)報考;報考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即臨床型碩士,研究方向為“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的歷屆生還應具備: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陰性;②若是歷屆生,應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4、同等學力人員(含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要求
⑴文、理、工科各專業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碩士生,但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大學專科畢業后在與報考專業相近的專業領域工作不低于兩年;
②已取得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8門以上(必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③已在省級學術雜志發表過2篇以上屬于所報考的學科專業范圍的學術論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論文不少于一篇,或獲市廳級以上(含市廳級)與所報考的學科專業范圍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且為主要完成人。
④已取得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四級證書。
⑵醫科各專業(含授予醫學、理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學位的所有專業)不接受同等學歷人員及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碩士生。
5、軟件工程專業只招收原單位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
(二)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單獨入學考試的報考條件為:
1、符合(一)中第1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不少于四年或研究生畢業后工作不少于兩年,業務優秀,已發表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為單位業務骨干的在職人員,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
3、接受單獨考試報名的學院與專業:
招生院系 |
招生專業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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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代碼 |
院系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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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法學院 | 030104 | 刑法學 | 單考在職班(25人); 授課地點:中山大學南校區; 面向廣東省公、檢、法部門、政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 |
130 |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 120401 | 行政管理 | 單考在職班(25人); 授課地點:珠海市中山大學珠海校區; 主要面向珠海市政府公務員招生,由珠海市委組織部組織生源。 |
140 | 管理學院 | 120201 | 會計學 | 單考在職班(25人); 授課地點:深圳市經理進修學院; 面向深圳市及其周邊地區招生,由深圳市經理進修學院組織生源。 |
注:除上述指定的招生院(系)及招生專業外,其他專業不接受單獨考試報名。
(三)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聯考的報考條件為:
1、符合(一)中第1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不少于三年工作經驗者;有研究生畢業學歷并有不少于兩年工作經驗者;大專畢業后有不少于五年工作經驗,且必須符合(一)中第4項第②、③、④條要求者;
3、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只招收原單位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
(四)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報考條件為:
1、符合(一)中第1項要求;
2、非法學專業的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在職人員和非法學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大學專科畢業的在職人員且必須符合(一)中第4項要求;
3、法律碩士專業只招收原單位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考生。
4、下列13個專業的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五)接收推薦免試生的條件
1、免試生一般必須是全國重點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免試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3、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合格(參加總分為100分的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60分,參加總分為710分的成績不低于426分。中山大學推薦的免試生個別業務課成績特別突出或生源緊缺的基礎學科,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優秀者,亦可考慮接收),外語類專業要求第二外語考試成績達優良(80分以上);
4、參加我校復試合格者;
5、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者。
歡迎國內重點大學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與我校相關院(系)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科)聯系免試攻讀碩士生事宜,具體辦法請見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zsu.edu.cn)上的相關說明。
三、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采取全國統一的網上報名和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照相、交費和驗證)的報名方式。
⑴全國統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請于2006年10月(具體日期以教育部文件為準)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chinayz.com.cn)”,并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在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2005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到網報時自己選定的報名點辦理照相、交費、驗證、打印報考材料等現場確認手續。
⑵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工商管理碩士(MBA)聯考的考生以及本校推薦的免試生,請于2006年10月(具體日期以教育部文件為準)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chinayz.com.cn)”,并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在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照相時間(2006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直接到中山大學報名點辦理照相、交費、驗證、打印報考材料等現場確認手續。
3、考生必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后果自負。
四、初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一)全國統考:
1、歷史學、教育學、醫學門類的考試科目為三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為300分。除教育學門類中的心理學(授理學學位,考試科目仍為四門),醫學門類中的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等學科專業基礎綜合采用學校自命題外,其它學科的專業基礎綜合均采用全國統考試題。
教育學門類全國統考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名稱為: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和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門類全國統考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名稱為歷史學專業基礎,醫學門類全國統考的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名稱為西醫綜合和中醫綜合。考試范圍請參見國家考試中心統一發行的專業基礎綜合考試大綱。
2、其它學科門類的考試科目仍為四門,其中政治、英語、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四)試題由全國統一命題;業務課以及德語、法語和外語類專業的第二外語試題由我校命題。政治、外語滿分為100分,業務課一及業務課二滿分為150分。
由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范圍
(1)數學(一):含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初步
(2)數學(二):含高等數學、線性代數初步
(3)數學(三):含微積分、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4)數學(四):含微積分、線性代數、概率論
(二)單獨考試:考試科目共四門,考試科目名稱與相應的招生專業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題。
(三)工商管理碩士聯考(MBA):初試科目為2門(外語、綜合能力),為全國MBA聯考科目,政治理論科目在復試中進行。
(四)法律碩士聯考:考試科目共四門,其中英語、政治由全國統一命題,專業基礎課(含民法、刑法)、綜合基礎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為全國法律碩士聯考科目。
五、初試地點:
全國統考生、法律碩士聯考生:由考生網報時選定的報名點安排考場;
單獨考試生、工商管理碩士聯考生:由廣東省招生辦指定考場。
六、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等。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能被錄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無論初試成績多高均不能被錄取。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在我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備查,其中,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復試時交院(系)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科)存檔。
七、資助辦法及相關收費
從2007年起,我校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均可向學校申請研究生獎助金。獎助金標準包括培養費(學費)和生活津貼,其中生活津貼為每年4800元。獎助金受益面第一年不低于普通全日制碩士生的50%.
獎助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對于學生達不到要求和違反學校規定的有關條例(另行制定)者,將中止其獎助金的享受。第一年未獲得資助金的普通全日制碩士生,第二年可根據本人第一年的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向學校申請參與第二年獎助金的評定,具體評定辦法參見后期發布的相關規定。
未獲獎助金的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按時向我校交納培養費(學費),金額為每人每年10000元。
委托培養和專業學位碩士生不享受碩士研究生獎助金,每年需要繳納培養費(學費),具體金額為:
刑法學、會計學、行政管理專業非全日制在職委托培養班學生(含單考生)的培養費(學費)待定,具體參見9月份在本網站發布的以上各專業的招生簡章。
其它專業學位全日制委托培養碩士生:培養費(學費)為每人每年10000元,按學年收繳;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總學費每人78000元,按學年收繳;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總學費每人36000元,按學年收繳;
軟件工程專業學位:總學費40000元,按學年收繳。
委托培養和專業學位碩士生可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其它專項獎學金。
八、學習年限:
我校理工學院、地球科學系、生命科學學院、工學院、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各附屬醫院(中心)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三年,其它院、系(中心)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二年(在職學習為三年)。
我校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zsu.edu.cn)上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請考生經常上網了解相關信息。
咨詢熱線:020-84111686,020-8411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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