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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音樂學院 2010-10-15 相關院校:中國音樂學院
一、培養目標
中國音樂學院是以中國傳統音樂教育和研究為特色的綜合性高等音樂院校,面向全國招生。我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愛國守法,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專業技能,具有從事音樂研究、教學、管理、創作、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我院只招收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院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定的體檢要求。
5.自2011年開始,報考我院各種不同類型的碩士研究生一律不得兼報。
三、招生名額、學制
我院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學位型碩士研究生預計規模共82名(以國家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學制三年。
各研究方向學術型、專業學位型研究生名額預分表
研究方向 | 學術型名額 | 專業學位名額 | 備注 |
音樂學類 | 13 |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只在作曲系的作曲、歌劇創作、電子音樂作曲專業方向、指揮系、聲歌系、國樂系、鋼琴系、管弦系的所有專業方向招生 | |
音樂文學 | 1 | ||
音樂藝術管理 | 4 | ||
音樂教育學(含音樂心理學) | 8 | ||
鋼琴教育研究 | 2 | ||
聲樂教育研究 | 2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類 | 7 | 3 | |
指揮 | 2 | 1 | |
民族聲樂 | 4 | 4 | |
美聲 | 4 | 3 | |
金鐵霖聲樂藝術中心 | 1 | ||
國樂演奏類 | 5 | 7 | |
劉德海音樂工作室 | 1 | ||
鋼琴演奏 | 1 | 2 | |
鋼琴聲樂伴奏 | 1 | 2 | |
管弦類 | 2 | 2 | |
合計 | 57 | 25 |
報名程序按照網上報名、表演類專業主課報名、現場確認三個階段進行,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內容 | 日期 | 注意事項 | 研究方向 |
網上報名 | 9月25日-29日 | 1、登錄中國碩士研究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每天9:00-22:00。 2、截止日期10月31日,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全國統考報名初試費按照網上說明支付。 | 各專業 |
10月10日-31日 | |||
表演類專業主課考試現場報名 | 11月4日 | 1、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均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最后學歷證書(均驗原件交復印件)報考。 2、 報名考生須提交一寸照片三張,填寫《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報名表》。 3、 填寫初試曲目,詳見“附件1”中的專業主課考試要求。 4、 抽簽(考試按抽簽號順序進行)。 | 指揮、聲樂、器樂、鋼琴(含鋼伴)、管弦 |
現場確認 | 11月10日-14日 | 1. 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均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人員(含應屆成人高校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和最后學歷證書(均驗原件、交復印件)報考。 2. 提交本人一寸照片三張,填寫《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報名表》。 | 各專業 |
五、考試日程、科目、導師目錄
表演類專業主課考試、初試、復試日程安排如下:
內容 | 日期 | 注意事項 | 研究方向 |
表演類專業主課考試 | 11月6日-7日 | 指揮、聲樂、器樂、鋼琴(含鋼伴)、管弦的考試要求詳見附件1。 | 指揮、聲樂、器樂、鋼琴(含鋼伴)、管弦 |
表演類專業主課公布合格名單 | 11月9日 | 登陸研究生處網站 | |
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 2011年1月1日-14日 | 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 | 各專業 |
考試 | 2011年1月15日-17日 | 我院初試 | |
考試 | 2011年4月 | 我院復試 1、報考音樂學系、音樂教育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論文1-2篇(要求打印),報考作曲、作曲技術理論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作品或論文兩件。 2、報考指揮系需交本人寫作過的合唱作品或者指揮的錄像;本人參加合唱團演唱過的曲目。 |
2、政治、外語等考試科目及代碼詳見附件2。
3、各研究方向專業考試科目表詳見附件3。
我院將按照教育部藝術類總分和單科分數要求,及考生總體情況確定進入復試者名單,原則上120%左右的差額復試。
考試地點:所有考試均在我院進行。
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核查考生報考信息,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錄取
1、我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2、考生可被錄取為國家計劃內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計劃外委托培養或計劃外自籌經費碩士生。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被錄取的定向生需在錄取前由其所在單位與我院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委托培養碩士生需由委托單位與我院簽訂委托培養合同、自籌經費生需與我院簽訂自籌經費培養合同。(是否有公費名額問題以國家正式下達文件為準)。
3、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七、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八、學習費用及待遇
1、學術型:國家計劃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學費,委培、自籌經費學生每學年學費15000元(以國家最新規定為準);專業學位型:國家計劃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學費,委培、自籌經費學生每學年學費20000元。在學習期間其他費用及待遇按國家規定及我院與委培生單位、自籌經費學生本人簽訂的合同執行。住宿費750元(一號公寓)或900元(二號公寓),戶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學生一律走讀,不繳住宿費。
2、在校學習期間,定向、非定向學生按國家規定享受研究生助學金和公費醫療。自籌經費和委托培養學生在校期間有關待遇,按入學時所簽的合同辦理。所有學生可根據本院有關規定享受研究生獎學金。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翔路1號郵政編碼:100101
研招辦電話(傳真):010—64887364
注:表演專業方向主課曲目要求會逐年提高,請考生務必注意曲目要求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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