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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2010-10-15 相關院校:中國社會科學研究生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于2003年被批準成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法碩研究生)培養單位。2004年開始招收全日制法碩研究生150名。經過6年多的努力實踐與大膽探索,我院法學系法碩研究生的培養工作取得了巨大發展:建立了一支高素質的教學與教學管理隊伍,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教學與教學管理體制,編寫出版了一套具有規范性、權威性和針對性的法碩研究生教材,探索出了具有"社科法碩"特色的辦學模式和經驗做法。
為了有效利用我院法碩研究生培養的已有資源,進一步發揮我院在法學教育中的優勢和潛能,現將2011年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有關要求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四)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六)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復試時提交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或在報刊上發表的3篇文章,不限學科專業。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七)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招生人數
2011年計劃招生人數為50人(擬接收推薦免試生十三名)。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 網上報名:
報考2011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院的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可從英語一或日語中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院法學系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10省(市);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工作單位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范圍內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5. 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2011年擬接收少量推薦免試生(10月18日后,我院將在網上向考生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情況)。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以及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我院法學系,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院法學系聯系。
(二)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確認交費情況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報考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且選擇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考點的考生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一號)進行現場確認報名。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2)確認考生是否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院法學系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我院法學系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我院、法學系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將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時,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考試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院法學系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二)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1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16日上午 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1月16日下午 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日語。聯考科目為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六) 報考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
報考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且選擇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考點的考生初試地點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一號)。
(七) 考生在每科目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 考生初試成績由我院法學系法律碩士教學管理辦公室負責通知。
(九) 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待定。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時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3.教育部依據碩士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我院法學系原則上按120%左右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我院法學系的復試具體要求以教育部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為準。
六、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院復試通知。
八、錄取
我院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招收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學制與學位授予
我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培養方式,學制為3年。
學員修滿規定學分后,在導師指導下撰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通過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相應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十、畢業生就業
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委托單位,其他碩士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
十一、學費
每名學生的學費總計48000元,分三次交清,首次付款不得低于總費用的三分之一。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院不承擔責任。
(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辦理。
(三)在2011年碩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將做相應調整。
(四)聯系方式: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網址:http://www.gscass.cn
法學所網址(中國法學網):www.iolaw.org.cn
法學系法碩辦咨詢電話:(010)80841935 (010)64005510
聯系人: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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