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專業目錄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6-28 相關院校:福州大學
現根據教育部《關于編制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推免招生專業目錄的通知》(2016年文件未發,若有變化另行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做好招生的動員和宣傳工作,現就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推免招生專業目錄編制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學科、專業設置
(一)學術型研究生招生
1.招生單位招生目錄中公布的學科、專業必須是本單位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或備案的碩士學位授權點。
2.各單位在公布招生專業目錄時,除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外,其他學科均須嚴格使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學科、*碼冊》中的學科、專業名稱及代碼。
3.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代碼前四位為該學科所在的一級學科代碼,第五位為“Z”,第六位為順序號(從“1”開始順排)。
4.交叉學科代碼編制規則:代碼前四位為交叉學科所涉及一級學科(一個或多個)代碼,第五位為“J”,第六位為順序號(從“1”開始順排),專業名稱使用交叉學科名稱。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
1.凡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或備案的專業學位類別和領域均可安排招生。
2.招生單位在招生目錄中公布的專業學位類別和領域必須是本單位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或備案的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
3.招生專業目錄中使用的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名稱及代碼應嚴格按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學科、*碼冊》執行。
二、初試科目設置及試題選用
(一)學術型研究生
1.科目設置
學術學位碩士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
2.試題選用
各招生單位應嚴格按照《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設置及試題選用一覽表》(附件1)的要求選用各單元初試科目試題。
第一單元(思想政治理論):使用全國統考思想政治理論試題。
第二單元(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試題;其它小語種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可選用全國統考試題,也可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
第三單元(業務課一):經濟學、工學(建筑學、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設計學除外)門類以及管理學門類的部分學科(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使用全國統考數學試題。醫學門類的部分學科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使用全國統考試題。教育學、歷史學、農學門類各學科可選用全國統考或全國聯考試題,也可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醫學門類中的護理學一級學科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
其它專業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
第四單元(業務課二):理學和工學門類中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農學門類部分學科可選用全國聯考試題,也可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農學門類中的水產一級學科按教育部有關要求使用招生單位聯合命制的試題或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
其他專業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科目設置
專業學位碩士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
體育碩士、應用心理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藥學碩士、中藥學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國語。。
2.試題選用
各招生單位應嚴格按照《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設置及試題選用一覽表》(附件2)使用各單元初試科目試題。
第一單元(思想政治理論):與學術學位專業相同,使用全國統考思想政治理論試題。
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審計碩士安排“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外國語):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建筑學碩士、城市規劃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使用全國統考英語一或日語或俄語試題;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使用全國統考英語二或日語或俄語;翻譯碩士使用招生單位自行命制的翻譯碩士外語試題;其余各專業學位類別可選用全國統考英語一或英語二或日語或俄語試題(我校統一選用英語二)。
統考外國語以外的其它語種,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
第三單元(業務課一):工程碩士各領域業務課一考試科目可選用全國統考數學一或數學二試題(其中“工業設計工程”領域可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生物工程”領域可使用招生單位自行命制的“生物化學”試題;“項目管理”、“物流工程”領域可選全國統考數學三試題);臨床醫學碩士各領域使用與學術學位專業相同的全國統考試題;護理碩士使用與學術學位護理學專業相同的試題;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業務課一分別選用各自的全國聯考試題。
其他專業學位類別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考試有關要求由各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提出指導性意見。
經批準進行經濟類專業學位實行聯考試點的高校,第三單元可設置“經濟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考試科目。
第四單元(業務課二):工程碩士的業務課二可選用全國聯考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也可使用招生單位自命題試題;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的業務課二分別選用各自的全國聯考試題。
其他專業學位類別的專業基礎課由相關指導委員會提出指導性意見,試題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制。
(三)命題(與我校相關的)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
全國聯考科目為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全國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全國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單獨考試必須按以上(一)或(二)的要求設置各單元考試科目,試題可由招生單位自行命制,也可選用全國統考或全國聯考試題。
命題及考試大綱編制單位詳見《命題及考試大綱編制單位一覽表》(附件3)。
三、自命題科目設置及要求
1.各學院要加強對自命題業務課考試科目和內容設置的研究和探討,按照強化基礎、突出綜合能力考查的原則,進一步優化考試科目和內容的整體設計,力爭使業務課考核范圍能夠覆蓋本學科專業骨干課程的核心內容,提高科目和內容設置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自命題科目的設置應堅持“精簡、規范、通用、有效”的原則,各學院要審慎確定各學科、專業自命題科目的設置和組合。要充分發揮學術組織在確定考試科目和內容等方面的學術把關作用,切實保證目錄編制工作的學術性和規范性的統一。
2.自命題的考試科目要求按一級學科(群)設置,同一級學科下的碩士點(即*碼的前4位相同)自命題的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應保證至少一門相同。考試科目要確定,不要設置選考科目,同時要求名稱應盡量簡化(可使用簡稱,一般不超過8個漢字)和規范化。
3.參考書目
編制招生專業目錄的同時應確定參考書目,并注明參考書目的名稱(含版本)、作者、出版單位、出版時間。為了方便考生復習考試,所列的書目應盡量選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本科教材或參考書。對考生提出的有關參考書目的具體情況,由各學院負責解答。
4.制訂自命題科目課程(考試)大綱
為便于考生進行專業課的準備和學習,體現考試的公平性,我校自命題科目均需編制自命題科目課程(考試)大綱,各學院務必認真對待課程(考試)大綱的制定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關學科專業的意見,并進行充分的討論,保證此項工作的正確性和權威性。各課程(考試)大綱的文本材料經編制人和分管院領導審核簽名后于7月3日前報研招辦,課程(考試)大綱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頁上公布,大綱一經公布不予更改。
四、招生計劃安排
各學院應根據本學院科研、師資隊伍等研究生培養條件、2015年報考和上線錄取等情況,并結合國家調整研究生教育結構的精神,初定本學院2016年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擬招生人數、各專業擬招收推免生數報研招辦,各單位招收的推免生總數不得超過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必須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考考生,研招辦將根據情況統籌調整。
2016年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所列的學院招生計劃為擬招生人數,僅供學生報名時參考。各學院實際招生計劃待國家確定我校2016年招生規模數后,以學校文件通知為準。
五、其他事項
1.目錄編制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和學術性很強的工作,是廣大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各學院要以認真負責、嚴謹求實的態度做好相關工作,精心組織,科學合理地確定考試科目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保持相當穩定,并應與各專業培養方案上的方向一致),做到政策明確、數據精確、說明事項準確,不得隨意變化,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我校碩士研究生的選拔。
2.為讓考生和社會更好地了解我校,各學院要積極準備反映本學院總體科研實力的資料,包括學院學科專業設置情況特別是優勢學科情況(如重點學科、優勢學科、特色專業等)、學院科研人員情況(包括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等學科帶頭人)、科研經費情況、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科技成果轉化等內容,同時組織整理各學院的重要科研成果的相關文字與圖片資料,如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的項目情況。以上資料可在本單位網站上發布和展示(同時報送研招辦),以吸引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
3.各學院應加強領導,合理規劃,積極做好生源的組織和動員工作。
4.專業目錄等材料應于7月3日前送交研招辦。為提高專業目錄編制的質量和效率,學院在報送目錄時,對與2015年目錄相比新增和修改的內容請用斜體字表示。
5.有關表格在研究生招生網頁下載區下載,專業目錄、專業課課程大綱和有關資料還要以電子文檔形式發到: yuxj@fzu.edu.cn
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2015年6月24日
(其中包括:1.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設置及試題選用一覽表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設置及試題選用一覽表3.命題及考試大綱編制單位一覽表)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