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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19 相關院校:北方民族大學
為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撥質量,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據《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北方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現將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公布如下:
一、組織管理及職責分工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研究生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復試工作統一領導、統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復試工作整體方案,組織、指導和協調全校復試工作,匯總復試成績對外上報材料等。
(二)按二級學位點成立復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組長由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7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專業水平高、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我校的碩士生指導教師組成(研究生復試面試時通過現場抽簽產生5名指導教師參加面試工作)。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履行以下職責: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
2.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3.復試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須向復試小組組長簽訂保密責任書,組長須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簽訂保密責任書。
4.復試過程中要規范操作,做好試題保密、復試記錄及閱卷等工作。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須簽訂保密責任書,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5.確定申請調劑名單和擬錄取名單。
6.各專業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專業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
7.認真做好復試工作中一切過程性文件的整理歸檔工作,備查。
(三)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重點監察。全面、有效地參與監督和巡視整個復試工作過程。
(四)校保衛處協助研究生處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證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等全程正常使用。
(五)外國語學院負責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命題工作,安排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較強的老師參加測試工作。
二、復試的原則
(一)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外語聽說能力、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差額復試,強化復試考核。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加強對考生相關科目的考查,改進評價的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導師組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
(五)堅持客觀評價。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每個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高低順序排列。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七)嚴肅處理作弊考生。對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作弊團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統公職人員的,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復試形式和內容
復試工作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三個部分。為了保證權重系數及便于計算,總分合計與初試相同。三部分滿分分別為200、150、150分。
(一)專業課筆試
1.專業課筆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內容嚴格按照《北方民族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進行命題。
(2)對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嚴格復試。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單科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每門加試課程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專業課筆試的要求
(1)專業課筆試一律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200分。
(2)做好筆試科目試卷的保密管理工作。
(3)嚴肅考場紀律。一旦發現作弊者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二)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滿分150分。
1.聽力:滿分100分,時間30分鐘,難度相當于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
2.口語:滿分為50分,分兩個階段測試。
第一階段:采取考官與考生交流的方式,時間約為8-10分鐘。考生應對考官的問題做出回答或對考官提出的要求做出反應。
第二階段:考生任意抽取一個題目,準備5-8分鐘,就給定的題目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映、專業素養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能力。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專業課面試由各專業點組織安排面試時要求專人現場記錄,當場單獨評分,以復試小組成員平均分數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時間以每位考生25分鐘左右為宜。
(四)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五)體檢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復試考生體檢工作。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一)考生的初試成績占60%。
(二)考生的復試成績占40%
(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60%)與復試總成績(40%)相加。
(四)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關于對調劑生的要求
(一)本著“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調劑原則,對生源不足的專業,積極給予調劑。
(二)要求調劑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調劑要求。
1.考生首先必須確認不能被第一志愿單位錄取。
2.調劑考生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單科、總分復試分數線。
3.考生擬調入專業與其第一志愿專業必須是同一或相近專業。
4.接收調劑考生的名單需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未經審核,擅自接收未達到調劑要求的考生參加復試所帶來的嚴重后果由各培養單位負責。
六、關于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要求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分為: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在職考生(簡稱:雙少生)兩類,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線的考生,順利通過復試者,須及時提供以下材料。
(一)屬于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與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單位簽訂的委托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
(二)屬于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在職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該證明必須是電腦打印的國家統一格式,并加蓋所在地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的原件。
3.本人與戶口所在地的單位(單位性質不限)簽訂的委托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要求畢業后回當地少數民族地區工作。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若材料不全取消復試資格。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違反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必須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審等部門要全面、有效地參與監督和巡視整個復試工作過程,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學院及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實施方案、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成績及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進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證考生及時了解情況。
(四)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如有異議或質疑,可向學校紀檢部門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復試小組進行復議,或對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聯系電話:0951-2068203,2068112,2066821
投訴電話:0951-2066835
八、錄取
(一)遵照執行教育部“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公平、公正、公開、嚴格高效、透明”的錄取原則,根據復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初試+復試)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進行擬錄取。對考生考試總成績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參照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四)擬錄取人員名單經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上報北方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委員會通過后報自治區考試院審核。
九、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嚴肅紀律
各培養單位應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各項規定,嚴謹復試錄取工作程序、操作規范,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確保研究生錄取質量。
十、其他注意事項
1.復試期間還將進行政審、報名資格等情況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對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研究生入學考試(含復試)中作弊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不予錄取,同時將其誠信缺失的行為通知考生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進行處理。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準考證等報名材料。
十一、復試錄取工作進程安排
序號
|
時間
|
內容
|
負責部門
|
1
|
3月16日—3月24日
|
筆試科目命題
|
各培養單位
|
2
|
3月16日—3月23日
|
確認第一志愿復試學生名單
|
各培養單位
|
3
|
3月18日-3月25日
|
網上調劑、確認復試學生名單
|
研究生處
各培養單位
|
4
|
3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
復試學生報到
|
研究生處
|
5
|
3月27日
下午17:00-18:00
|
復試安排介紹
|
研究生處
|
6
|
3月28日
上午8:30-11:30
|
專業課筆試
|
研究生處
|
7
|
3月28日
下午14:00-16:00
|
面試
|
各培養單位
|
8
|
3月29 日
上午8:30-11:30
|
外語水平測試
|
研究生處
外國語學院
|
9
|
3月29日
下午14:00-16:00
|
同等學力加試
MPA思想政治理論加試
|
研究生處
|
10
|
3月29日
下午14:00-16:00
|
評閱試卷
|
研究生處
|
11
|
3月30日
上午8:30-12:00
|
體檢
|
研究生處
|
12
|
4月1日-4月5日
|
復試成績公示
|
各培養單位
|
13
|
4月6日
|
上報復試結果
|
各培養單位
|
14
|
4月6日-4月25日
|
①組織調劑考生集中進行待錄取確認
②擬錄取名單公示
③為復試考生辦理復試結束后有關手續
|
研究生處
|
15
|
4月30日
|
教育部關閉調劑系統
|
研究生處
|
16
|
5月9日
|
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
|
研究生處
|
17
|
6月初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研究生處
|
北方民族大學
研究生處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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