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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6-17 相關院校:華東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一所教師教育領先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務院批準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根據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面向全國招收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
一、報名條件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在職業學校從事2年以上教學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職教師,或在省、地、市級職教教研室(研究所)從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員。
職業學校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高等職業學校包括專科層次的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考生如對本人報考條件有疑問,應在網上報名前咨詢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招收領域和限額
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招生代碼為920100,領域為教育管理(代碼為045101)。招生限額為30人。
三、報名辦法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
符合以上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提交報名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及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
考生上傳的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采用中國護照證件照片標準,具體要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本文所在欄《華東師范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報考辦法》(以下簡稱《報考辦法》,稍后刊出),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成績單、學位證書上使用。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7月12日至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網上報名成功后得到的具體地點信息提示),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網報時填報信息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所有報名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三)準考證下載
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四、資格審查
根據文件規定,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由招生單位在全國聯考考試成績發布后進行。具體要求如下:聯考考試成績發布后,我校會確定各類別領域的復試分數線(屆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公告),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打印本人《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樣表見《報考辦法》),本人簽名后將該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審查表的"考生工作單位省級主管部門推薦意見"欄不需辦理)。
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GCT)的考生,攜帶資格審查表、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復印件在指定時間來我校進行資格審查,此前請勿將此材料郵寄至我校。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報考辦法實行先報考后資格審查,請所有報考者在網上報名前嚴格自審,如因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被我校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凡是進入我校復試名單的考生在復試前必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統中提交教育部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PDF文件),未按規定提交者,不允許參加我校復試,網上提交辦法復試前公布。
五、入學考試
(一)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專業考試。其中,GCT實行全國聯考;政治理論和專業考試由我校單獨組織,均為筆試,時間自行安排。
達到我校確定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參加我校的政治理論、專業考試考試,政治理論復習要點約2015年12月下旬刊出(見本文所在欄網頁通知);專業考試試題以覆蓋一級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為主,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本文以下(四))。
(二)考試時間、地點
GCT考試時間為2015年10月25日,具體時間安排見《報考辦法》,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政治理論、專業考試時間約在2016年1月,具體時間、地點、內容、辦法、是否差額、考試費交付等信息,屆時見本文所在欄網頁通知。
(三)GCT考試大綱
GCT考試大綱為《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四)專業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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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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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教育學和教育學原理
(合并為一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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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代教育學》袁振國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
2、《職業教育原理》徐國慶主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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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專業考試試卷:考生本人或托人到我校閔行校區或普陀校區圖書館復印室復印或購買(無參考答案),具體請見我校圖書館網絡鏈接http://www.lib.ecnu.edu.cn/service/exam_paper.php,電話:021-62233708;021-54342719。
六、成績查詢
聯考科目GCT成績一般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詢,我校不再單獨寄發聯考科目成績單,考生請屆時登錄學位網查詢聯考科目成績。
七、錄取工作
我校自主確定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學校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終止學業。
八、培養方式與學位授予
(一)培養方式
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課程學習,脫產一年來校集中學習。第二階段為論文撰寫與答辯,采用在職兼讀方式進行,要求每年到校時間不少于兩個月。
(二)學位授予
通過規定的課程考試和學位論文答辯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符合我校教育碩士授予條件的,可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三)其他
我校與報考者單位不簽署培養協議,學習期間不可將戶口、檔案、人事等關系轉入我校,在讀期間的學費、工資、福利待遇、醫療等費用均由報考者與所在單位商定承擔,報考者不列入學校的就業范圍。
九、學習年限、學費與開學時間地點
(一)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2.5年。
(二)學費
全部學費為3萬元(不含書費、資料費及住宿費等),分兩次繳納,每次1.5萬元。
(三)開學時間和地點
2016年9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到地點一般為我校中山北路校區。
十、聯系方式
(一)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研究所
聯系人:葉老師
電話:021-62233690、62232157(兼傳真)
(二)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1-54344721
網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華東師范大學辦公樓313室
郵編:200241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華東師大研招(ECNUyjs)(我校招生考試信息會及時通過微信發布,建議報考我校研究生考生訂閱我校研招微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國家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會有通告,并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網頁最新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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