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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10-15 相關院校:華中農業大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5〕5號)要求,確保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6年計劃招收4000名碩士研究生。我校2016年計劃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13人,其中理工類、應用型專業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總數的50%,漢族在職學生比例不超過10%。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特殊政策。
三、招生生源
1.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等5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2.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管理人員以及民族科研機構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且獲得學士學位。不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②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③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④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參見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五、報名與考試
1.資格確認
考生持《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或高等育教處審核蓋章。
2.將《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于2015年11月14日之前寄送至華中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街1號華中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0)。
3.網報與現場確認
考生憑網報校驗碼10月10日—31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報考點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進行現場繳費、照相和信息確認。
4.考試
初試:①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考場安排見《準考證》;②考試科目請查詢《2016年華中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復試:①采取“單獨劃線、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的特殊措施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②復試時間約2016年4月,具體時間和內容、形式以報考學院通知和學校網上通知為準。
5.其他報考事項請參查《2016年華中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六、錄取
1、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
2、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3、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七、學費與獎助
根據國家有關部委相關規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我校實行新的研究生學費與獎助學金辦法,學生按學制享受獎助學金,學費及獎學金標準如下:
(一)學費
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具體標準按照物價局當年核實的標準執行。
(二)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每年額度在400萬左右,其獲得者當年可享受碩士生2萬元、博士生3萬的獎勵。
(三)國家助學金
碩士生6千元/年,博士生1.2萬元/年,委托培養研究生及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
(四)學業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甲、乙、丙三個等級,獎勵標準為:甲等每生每學年10000元,乙等8000元,丙等4000元。甲等、乙等、丙等獎學金獎勵比例總體分配:一年級按40%:30%:30%,二、三年級按20%:60%:20%。
(五)助研助管津貼
學校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根據需要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
研究生導師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發放助研津貼。助研津貼最低標準為:自然科學類碩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人文社科類碩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助研津貼按每年12個月發放。
學校根據各學院及相關教學、管理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設立一定數量的助教與助管崗位,并提供相應的每月300-500元不等的崗位津貼。
(六)研究生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研究生困難補助,用于資助因遭遇重大突發性事件或家庭經濟困難等情況的研究生。學校還設置了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提供給經濟困難的學生。
八、其他
1.考生達到學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西南大學),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2.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強化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
4.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在基礎強化培訓期間轉入我校,考生自愿選擇戶口是否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基礎強化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我校。
5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服務至少5年(含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強化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以及民族科研機構人員服務期為8年)。
6.其他未盡事宜請登陸華中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hzau.edu.cn/zsgz/查詢或電話咨詢:027-87280470。
附件:
1.湖北籍生源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指南
2.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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