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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2010-11-26 相關院校: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2011年我校將計劃招收國家定向培養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執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的特殊政策措施。
一、報考條件
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畢業后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到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同等學力考生: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后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或本科結業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且符合報考學院有關要求(見招生專業目錄)。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報考方式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報考方式相同,具體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的2011年碩士招生簡章。
二、招生范圍
生源范圍:西部11省(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考試和錄取
1、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學校根據國家基本要求實行復試。
2、在職考生,由擬錄取考生與我校、所在單位或者隸屬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非在職考生,由擬錄取考生與我校、生源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方可錄取。未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者不予錄取。
3、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由我校發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基礎培訓點進行一年的強化基礎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我校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4、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宗教活動。
5、培養經費按國家統一標準由國家財政核撥,并在基本學制內可享受專項獎學金4000元/年。
四、畢業生就業
碩士生畢業后按協議到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按協議書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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