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分數線 來源:哈爾濱工業大學 2006-03-08 相關院校:哈爾濱工業大學
研院發[2006] 4號
各學院(系):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經2006年第二次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將我校200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通知如下。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考慮對人才的市場需求情況,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時還應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既滿足面上需要又保證基礎類和航天類學科生源,同時考慮各學科導師隊伍情況。
在復試工作中要積極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尊重考生的人格,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規模
在我校2006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確定的招生規模基礎上,根據生源情況和錄取工作原則確定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的錄取規模,見附件一。各院(系)應嚴格按照該規模進行錄取,但可根據具體情況調節院(系)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
三、復試工作
由各院(系)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組織本院(系)的復試工作。各院(系)應組成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院(系)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全面負責復試工作。
深圳研究生院及威海校區的復試和錄取工作獨立進行。生源不足的學科可按校內調劑方式從校本部相關學科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
1、學校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科 | 四科 總分 |
前三科 總分① |
政治 | 外語 | 業務 課一 |
業務 課二 |
|
哲學 [01] | 320 | 210 | 47 | 47 | 90 | 90 | |
經濟學 [02] , 管理學 [12]( 不含 MBA) |
340 | 230 | 56 | 56 | 95 | 95 | |
法學 [03] ,文學 [05] | 340 | 230 | 53 | 53 | 95 | 95 | |
藝術學 [0504] | 320 | 210 | 47 | 47 | 90 | 90 | |
理學 [07] |
物理 [0701] 、數學 [0702] | 310 | 200 | 45 | 45 | 80 | 80 |
其它 | 320 | 210 | 47 | 47 | 90 | 90 | |
工學 [08] |
一般學科 ( 不含照顧專業和建筑類專業 ) | 320 | 210 | 47 | 47 | 90 | 90 |
建筑類專業 [0813] | 310 | 200 | 47 | 47 | 80 | 80 | |
照顧專業(力學、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 310 | 200 | 42 | 42 | 85 | 85 | |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及 C 類考生 ② | 310 | 200 | 42 | 42 | 85 | 85 |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語和業務課一。(2)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及C類考生的界定以教育部有關文件為準,見附件二。(3)對全國56所設有研究生院學校的優秀畢業生(本科期間學習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50%者),可相對于所在學科的復試基本線,四科總分和前三科總分下調10分,小分下調5分。此類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提交本科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的相關證明,否則執行面上基本線。全國56所設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名單見附件三。(4)屬于“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類別考生的復試資格基本線由教育部統一劃定。
2、復試工作準備
(1)各院(系)復試線的確定
各院(系)可在滿足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院(系)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院(系)各學科的復試線,并在復試文件中公布。對滿足復試線的考生,在同類學科范圍內按四門統考科目的成績之和進行排隊,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對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應為本學科招生規模(不含國家推免及校內推薦生)的120% - 13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所有合格考生都應參加復試。
各院(系)需在3月10日前將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名單報送到研招辦,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同時報送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的百分比,由研究生院統一在網上公布。
(2)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由各院(系)復試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原則上由院(系)主管領導擔任負責人。審查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簡表或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生為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資格審查表(附件四)須由審查人和院(系)審查負責人簽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3、復試辦法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復試的總成績為200分,其中筆試150分,面試50分。筆試和面試分別設定合格線。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及范圍見各院(系)的 “復試指導”。筆試時間為3個小時,時間地點由學校統一安排。
(2)面試:面試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與能力、外語水平為主。主要內容包括:1)綜合分析與語言表達能力;2)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3)外語聽力及口語;4)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5)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6)特長與興趣。考生應自行提供相關內容的證明材料。
各學科面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同一學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標準要統一,每一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且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備查。
(3)有關說明
復試工作各環節的紀律要求與國家統一考試相同。復試筆試的試卷評分及核分過程必須按國家統一考試的要求進行,如要求密封評卷等。
初試成績和復試中筆試成績優秀的部分考生可免予面試。免予面試的成績線由各院(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免予面試考生的百分比最高不能超過80%。這部分考生的面試成績按滿分計。
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提出異議,相關院系應給予核分,并解答相關問題。對確屬復試環節存在問題的情況,院(系)復試領導小組應組織第二次復試。第二次復試小組成員由相關學科教師、院(系)復試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并給予復試成績。
(4)國家推免生和校內推薦生的復試
國家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已在確定申請人推免資格時完成。校內推薦生(推薦條件見研院發[2005]2號文件)在錄取時參加學校單獨組織的復試,原則上采用面試。面試要求參照第2條中的相關規定,具體工作由各院(系)組織進行。各學科國家推免生和參加單獨復試的校內推薦生合計不得超過學科錄取規模數的40%,超過部分的校內推薦生與其它上線考生進行同樣的復試。
4、錄取
(1)考生的最后成績為四門統考科目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按最后成績排序由高向低順序錄取。復試合格的40%范圍內的校內推薦生即被我校錄取。復試中筆試或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將不具備錄取資格。各院(系)應及時公布考生成績排序及錄取分數線。
(2)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區應按要求填報擬錄取名單表。
(3)對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應盡快通知其本人。復試結束后應將未錄取的考生名單盡快返還研招辦,以便調劑錄取。
四、校內調劑錄取
(1)對本學科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可以在校內外相近學科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錄取。校內合格生源指擬調劑的考生應符合原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復試基本線。調劑必須首先在已參加報考學科復試的考生中進行。
(2)除理科考生可調劑到工科外,調劑錄取不能跨學科門類進行。
(3)對調劑錄取的考生,應由考生本人填報調劑申請表(見附件五),送交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由學科統一報送研招辦。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將校內調劑考生的電子文檔轉交接收學科。各院(系)不能直接調轉考生材料。
(4)校內調劑考生都應參加錄取學科組織的第二次復試。第二次復試方法由接收學科所在院(系)確定,可按照第一次復試的要求,也可以面試為主,但必須在復試方案中說明。對來自同一學科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時應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取學科應公布調劑考生的原報考學科、成績排序及擬錄取分數線。
(5)為不影響正常錄取秩序,調劑錄取應嚴格按照錄取工作時間安排,從3月31日開始,不得提前。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應在4月4日下班前,將已接收的調劑考生名單及第二次復試成績報送研招辦。
五、校外調劑錄取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我校未能錄取的考生,可按要求辦理調劑手續。我校前期未錄滿學科也將在這時從外校調劑錄取,有關要求及安排另在研招辦招生網站上公布。
六、關于培養費
對今年錄取的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仍按學校2003年的有關文件收取培養費,即自籌經費碩士生6000元/人·年,委托培養碩士生10000元/人·年。自籌經費碩士生應與學校簽訂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培養合同書(見附件六),由學生本人、錄取院(系)、研究生院各執一份。對委托培養碩士生,其所在單位應與學校簽訂委托培養研究生合同書,由研究生所在單位、錄取院(系)、研究生院各執一份。對部分基礎類學科的自籌經費碩士生,仍按學校政策收取50%的培養費,學科名單見附件七。
七、復試及錄取工作紀律
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行教育部和省招辦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
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校紀審監法辦公室將對錄取工作進行檢查與監督。
八、復試及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1、各院(系)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應于3月10日下班前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送研究生院。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包括:
(1) 學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及組長名單;
(2) 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名單;
(3) 學院(系)各學科招生計劃;
(4) 學院(系)復試分數線及復試考生百分比;
(5)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6) 復試考生的報到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7) 資格審查及面試時間、地點;
(8) 免予面試考生的百分比及確定辦法;
(9) 需調劑錄取學科的第二次復試方式;
(10) 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內 容
備注
3月8日
確定最終復試基本線,下發符合復試基本線考生的相關材料、錄取工作意見及相關文件
研招辦
3月9~10日
各學科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
3月11日
網上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辦法、復試時間及地點
研招辦
3月11~17日
資格審查、試卷印刷
各院(系)及招辦
3月18日上午
全校統一筆試
各院(系)及招辦
3月18~30日
1、筆試評卷,面試,錄取,填報錄取庫
2、整理調劑錄取信息(多出或缺少多少生源,調劑錄取的條件等)。
3、30日前錄取庫和調劑信息上報研招辦各院(系)
3月31~4月4日
校內調劑錄取,核對各院上報的錄取庫
各院(系)及招辦
4月5日
上網公布錄取名單
研招辦
4月6-15日
從校外調劑錄取
各院(系)及招辦
4月20日
本校所有錄取工作結束
4月5~30日
向校外調劑
研招辦
2006年各院(系)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
招生專業名稱
|
規模
|
計劃內
|
備注
|
航天學院
|
530
|
292
|
|
能源學院
|
100
|
55
|
|
計算機學院
|
190
|
105
|
|
軟件工程
|
35
|
|
|
電氣工程學院
|
280
|
154
|
|
理學院
|
250
|
138
|
|
機電工程學院
|
315
|
173
|
|
材料學院
|
290
|
160
|
|
管理學院
|
215
|
113
|
|
人文學院
|
60
|
33
|
|
外語系
|
35
|
19
|
|
法學院
|
5
|
3
|
|
國際經貿學院
|
10
|
6
|
|
媒體技術與藝術系
|
15
|
8
|
|
土木工程學院
|
105
|
58
|
|
市政學院
|
210
|
116
|
|
建筑學院
|
90
|
50
|
|
交通學院
|
50
|
28
|
|
深圳研究生院
|
570
|
228
|
|
威海分校
|
150
|
|
待定
|
合計
|
3505
|
1739
|
|
哈工大2006MBA、單考生及強軍計劃復試資格線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0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MBA、單考生及強軍計劃復試資格基本線及復試辦法通知如下。
1、復試資格基本線
類別
|
總分
|
綜合能力
|
外語
|
MBA
|
175
|
100
|
50
|
類別
|
四科總分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單考生
|
330
|
60
|
60
|
95
|
95
|
強軍計劃
|
300
|
60
|
60
|
80
|
80
|
2、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由各院(系)復試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審查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簡表或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資格審查表須由審查人和院(系)審查負責人簽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3、單考生及強軍計劃考生復試辦法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外國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復試的總成績為200分,其中筆試150分,面試50分。筆試和面試分別設定合格線。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及范圍見各院(系)的 “復試指導”。筆試時間為3個小時。
(2)面試:面試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與能力、外語水平為主。主要內容包括:1)綜合分析與語言表達能力;2)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能力;3)外語聽力及口語;4)工作情況及工作業績;5)特長與興趣。考生應自行提供相關內容的證明材料。
各學科面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每一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且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備查。
4、MBA復試辦法
見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的通知。
5、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初步定在3月底或4月初,由考生所在院(系)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有關考生密切注意我校研招辦網站。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