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考試要點與試題解答 2009新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試輔導教材 ..
- 所屬分類:
- 作者:
《2009新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 編
- 出版社:
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 ISBN:9787503540981
- 出版日期:2009-1-1
-
原價:
¥31.00元
現價:¥0.00元
圖書簡介
第一部分 學習要求與內容要點
第一章 法學基本內容
第一節 法的概念、特征與作用
第二節 法與其他社會現象之間的關系
第三節 法的制定
第四節 法的實施
第二章 憲法
第一節 憲法基本理論
第二節 國家性質
第三節 國家機構和國家形式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節 行政法概述
第二節 行政法律關系主體
第三節 行政行為
第四節 行政合同與行政指導
第五節 行政程序
第六節 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第七節 行政賠償
第八節 行政復議
第九節 行政訴訟
第四章 刑法
第一節 刑法的性質、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二節 犯罪與犯罪構成
第三節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第四節 故意犯罪的停止狀態
第五節 共同犯罪
第六節 刑罰及種類
第七節 刑罰的具體應用
第八節 犯罪的種類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犯罪
第九節 刑事訴訟法
第五章 經濟法
第六章 民法
第一節 民法基本內容
第二節 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第三節 物權與所有權
第四節 債權
第五節 合同
第六節 知識產權
第七節 人身權
第八節 民事責任
第九節 財產繼承權
第十節 婚姻家庭
第十一節 民事訴訟法
第二部分 模擬考試題及參考答案
一、判斷題
判斷題參考答案
二、單項選擇題
單項選擇題參考答案
三、多項選擇題
多項選擇題參考答案
四、辨析題
辨析題參考答案
五、簡答題
簡答題參考答案
六、論述或案例分析題
論述或案例分析題參考答案
附錄一 人民警察錄用考試《法律知識考試》模擬試卷(第一套)
附錄二 人民警察錄用考試《法律知識考試》模擬試卷(第二套)
目錄
第一章 法學基本內容
第一節 法的概念、特征與作用
法的概念法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體系;它通過規定某種權利和義務,去規范人們的行為,以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目的。
法的本質包括:(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而不是被統治階級或社會共同意志的體現。(2)法是以國家意志表現出來的統治階級意志。統治階級意志有多種表現形式,如統治階級的政策、道德、倫理觀念等,它們并不都表現為法律。只能通過統治階級掌握的國家政權的制定或認可,這些愿望和要求才可能轉化為國家意志,上升為法律。(3)法是統治階級整體利益和共同意志的體現,而不是統治階級中個別人、個別集團或派別意志的體現。(4)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的內容最終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志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來自他們的社會實踐,來自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這個物質生活條件包括多方面因素,如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狀況和性質、地理條件、歷史傳統等等。其中對法的本質起直接決定作用的是社會生產關系的性質和狀況,它直接決定著統治階級在社會生活中的經濟地位,決定著他們的根本利益和價值觀。也就是說,統治階級的意志內容來源于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受其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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