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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3 相關院校:赤峰學院
赤峰學院2016年文物與博物館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為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以及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做好我區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我校2016年文物與博物館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一、校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雷德榮
副組長:于毅夫
成員:寶音礎古拉呂俊任愛君任蕾
辦公室設在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
主任:康建國
成員:馬圖雅劉偉學呂富華張偉紅王丹丹
二、組織管理工作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
(二)復試及錄取規則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確定。
(三)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校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我校復試全面工作。
(四)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并負責對復試過程和結果向考生進行解釋。
(五)培養單位負責專業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
(六)培養單位專業面試工作由主管領導負責,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等5人組成。
三、調劑
(一)接收調劑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未達到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
2.我校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綜合考慮考生初試成績、本科就讀學校、報考學校、專業相近度、個人綜合素質等條件擇優確定調劑進入復試名單。
(二)接收調劑要求
1.調劑應符合教育部、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調劑政策以及符合我校報考條件(見我校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本科所學專業為歷史類學科(考古、博物館學、歷史)的考生優先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的考生優先調劑。
5.唯一選擇我校考生優先調劑。
6.其他考生按申請時間先后順序調劑。
7.我校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四、復試方案
(一)面試需有面試情況記錄,并認真填寫《赤峰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且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面試滿分為100分,每名考生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內容為專業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面試目的是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程度,綜合分析表達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等。
(二)專業面試小組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面試過程中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三)同等學力加試
復試時,同等學力考生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培養單位確定。加試方式為筆試。試題由培養單位負責命制。考試形式一律采取筆試。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不記入總成績。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由培養單位自行組織。加試成績報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備案。
(四)總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專業成績×70%+外語(含聽力、口語成績)×30%。
外語筆試、聽力、口語總分為100分。
專業成績為筆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或二者的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
其中,復試成績由復試領導小組委派專人計算,并對復試考生公布和做出解釋。
五、復試通知
(一)《復試通知書》內容應包括該考生參加復試科目名稱、復試內容,復試時間、地點等;
(二)復試辦法、復試成績由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向考生公布;
(三)復試通知的發放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負責。
(四)復試結束后,培養單位將考生成績匯總,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考生復試的原始材料留培養單位存檔備查。
六、復試具體要求及工作安排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見復試通知
2.資格審查地點:崇德樓(老圖書館)3樓323室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招生就業科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原件,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由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1份;
(3)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1份和教務處出具的成績單1份;
(4)為在復試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可提供獲獎證明及發表的學術成果材料等;
(5)調劑考生還應準備準考證復印件1份;
(6)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復試時須出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證、志愿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等相關材料,缺一不可。最遲在復試報到時提交,復試進行中或復試結束提交,不予承認;
(7)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復試資格;
(8)根據教育部最新精神,凡是在國家學歷信息網上檢索到學歷信息不符合要求或是學歷信息不匹配的,都要求出具教育部指定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凡是不能出具認證材料的學生,一律不予錄取。
(9)復試費用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管理系統(http://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中繳納。
(二)體檢安排
1.時間:見復試通知
2.地點:赤峰學院校醫院
3.體檢時須空腹。
4.體檢時請攜帶下列材料:
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②有效身份證件;③復試通知書。
5.體檢辦法按國家政策執行。
(三)外語考試
1.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復試通知書參加測試。
2.外語測試內容:筆試、口語與聽力。
3.測試地點與時間:見復試通知書
(四)專業課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安排
1.時間:見復試通知
2.具體方案由培養單位制定
六、復試結果及考生待錄取身份的確認
(一)復試領導小組最終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學業背景等方面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是否錄取。
(二)通過復試的考生到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招生就業科(學校老圖書館3樓323室)進行網上信息確認,領取調劑函。
(三)考生應于5月10前將協議書及檔案(應屆畢業生檔案畢業后由所在學校統一轉寄)寄至:
赤峰學院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招生就業科馬圖雅收
郵編024000電話:13664865586
七、學校將于6月初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學校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進行指導與審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由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并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四)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
1.投訴受理
(1)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電話:0476-8300519馬圖雅
電子郵箱:xkjsghc@163.com
辦公地點:赤峰學院崇德樓(原老圖書館)3樓323室。
(2)紀委電話:0476-8300052金榮
電子郵箱:jw9016@126.com
辦公地點:赤峰學院逸夫理工樓510室
2.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本辦法由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赤峰學院學科規劃與研究生處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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