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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內蒙古大學 2020-05-12 相關院校:內蒙古大學
為確保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全有序、科學規范、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 《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 《關于做好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培養工作的通知》(教民司函〔2020〕4號)和自治區《關于做好2020年我區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招生質量。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四)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五)堅持考試回避原則,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單位碩士生的,教職工本人須完全回避復試的所有環節。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和管理全校復試工作,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統一制定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各學院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且教授委員會成員參與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研究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己饲绊氄匍_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查評價意見。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組織籌備和工作人員遴選
各學院要細化工作流程、考務調度、監管機制、風險預案等,做到翔實具體、清楚明晰,具有可操作性。要通過網絡、電話、郵件等各種形式提前組織摸排考生情況、收集考生復試材料。
復試工作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標準。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范導師工作行為。
(二)設計復試內容
各復試小組按照學科特點和專業特色和“三隨機”要求(隨機確定考生的考試順序、考核小組和試題抽取),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績、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注意考前考試內容保密。
(三)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符合《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內蒙古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差額復試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調劑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將列入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我校所有專業不破格復試。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接收考生調劑申請。調劑須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確定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各學院可在學校調劑要求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調劑程序和要求為: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我校余缺信息,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提交調劑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同各學院,按照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所確定的調劑原則、條件和程序,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篩選確認。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調劑考生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我校為B區)的《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科目中有數學的專業,調入考生必須初試數學,且所考數學不低于調入專業的初試數學(由高到低為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外語語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得調入外語語種為英語一的專業。不得調劑未上線考生。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和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特別地,申請調劑我校旅游管理(專業代碼125400)專業僅限第一志愿報考旅游管理(專業代碼125400)、工商管理(專業代碼125100)、公共管理(專業代碼125200)、工程管理(專業代碼1256XX)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4. 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從調劑考生中擇優調入準許參加復試的二志愿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辦理調劑相關手續。考生調出單位根據調劑申請和調入單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對于理學、工學、農學門類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復試比例可適當擴大。
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入的考生)由學院根據相關規定確定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學院不得提前公布復試考生名單。
(四)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研招辦及有關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同時滿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選擇最高一項加分。
(五)關于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符合加分條件者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及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基本要求。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六)關于調劑“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根據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簡稱少干計劃)報考情況,本年度我校少干計劃調劑指標在現有10個外省生源地名額基礎上(西藏、四川、貴州、云南、貴州各2個),按照教育部“精準擴招”要求另增加2個接收工程類專業的內蒙古生源地調劑名額。所有可接收少干計劃調劑的專業均可接收外省生源地少干計劃考生調劑申請,生命科學學院生物與醫藥(專業代碼086000)和計算機學院電子信息(專業代碼085400)還可接收內蒙古生源地少干計劃考生調劑申請。申請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內蒙古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中關于少干計劃的復試線要求。
(七)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
嚴格考生資格審查。要嚴把入口關,在復試前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等,對考生證件證書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并須提交《關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聲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交驗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應交驗《報考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所有報考和調劑非全日制考生均須提交《關于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聲明》。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或者不符合《內蒙古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提出的具體要求者,不準其參加復試。不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院應要求考生在6月3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復試成績無效,取消擬錄取資格。
(八)信息公開
學校的復試辦法、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等信息均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方式、科目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
原則上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可視疫情防控情況等因院因生制宜,在報自治區批準后適時調整采取其它方式。
原則上復試啟動時間不早于4月30日,在調劑系統開放前結束一志愿考生復試。
調劑系統5月20日左右開放,每次連續開通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二)復試科目
包括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課(滿分70分)和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僅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和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加試科目滿分100分。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或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復試前公布。
各學院自行組織并實施全部科目復試。對于每一科目,各學院可在相應分值要求范圍內,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實行多種考試形式,綜合加權生成該科目成績。各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三)復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復試當中的面試部分應考查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外語水平和應用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進行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導師等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考核,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對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經復試,該考生總成績排在該復試專業的110%之內,經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推薦,提交體現該考生科研創新能力的材料,并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將該考生列入擬錄取考生名單,其他考生的專業排名順延。
五、復試組織要求
(一)嚴格復試過程管理
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落實“三隨機”要求。規范發揮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要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視頻監控資料和錄音錄像等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要選用功能性能可靠的軟件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做好兜底支持保障,提前組織模擬,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 嚴肅考風考紀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還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精心開展復試指導
各學院要綜合運用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做好相關政策解讀。要及時、準確解讀本地區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六、體檢
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開學后組織體檢工作。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已報到的取消錄取入學資格。
七、復試成績的使用及相關事項
(一)外國語、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有任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數。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30%。
復試成績一般由外國語、專業課成績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數。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課(滿分70分)
對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滿分110分)=外國語(滿分30分)+專業課(滿分70分)+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x 7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x 30%。
學院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劃定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對于符合我區可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要求的少數民族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可加1—3分,加分不影響考生錄取類別。是否加分以及具體分值由各學院在復試工作具體方案中確定,并在復試進行前向參加復試的考生公布。
(六)對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不予復試和錄取。對復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要嚴肅處理,不予錄取。無論何時核查確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學籍。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復試結果及時向考生公布。同時,各學院分專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將擬錄取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等非現場復試方式的考生不收取復試費,F場復試的復試費和繳費方式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費規定執行。已接收推免生免交復試費。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前須公布專業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及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含專業、考生編號)。復試結束后須公布考生總成績及排名。
(四)實行復議制度。擬錄取名單在考生所報考的學院公示一周?忌诠酒趦瓤上驅W院提出異議,學院在收到異議申請一周內負責書面答復。
學校受理咨詢申訴電話0471-4992114,舉報電話0471-4994151。
九、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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