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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博士研究生 來源: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5-01-23 相關院校:長安大學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面向知識創新發展需要,培養具備較高學術素養、較強原創精神、扎實科研能力的學術創新型人才以及面向行業產業發展需要,培養具備扎實系統專業基礎、較強實踐能力、較高職業素養的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計劃
1.學術學位
我校2025年擬招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337名。
2.專業學位
我校2025年擬招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81名。
3.最終招收人數
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為準,擬招收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三、學習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四、招生類別
招生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1.“非定向就業”(無工作、非在職)考生,須將全部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入我校,檔案未到的不予錄取。畢業時納入學校就業方案,按照學校研究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2.“定向就業”主要面向在職人員報考,不轉人事關系和檔案,錄取前須與我校和所在工作單位簽訂三方定向培養協議,畢業仍回原單位工作。
3.我校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
五、學制、畢業及學位授予
1.我校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直博研究生學制為5年,最長學習年限均為6年。
2.博士研究生畢業時,我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學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六、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碩博連讀和普通招考三種方式:
(一)直接攻博
面向取得推薦免試生資格(簡稱推免生)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選拔。2024年9月底開始報名,10月份已完成錄取。
(二)碩博連讀
面向校內在讀、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且成績優秀,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碩士一、二年級研究生進行選拔。
(三)普通招考
面向社會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含應屆碩士畢業生)進行選拔,實行“申請-考核”制。
七、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及相關要求的體檢標準。
3.須取得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正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
4.考生報考需所報考的導師書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獲得目前就讀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碩博連讀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碩士二年級研究生須已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且無課程不及格或補考記錄。對學位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學科專業前30%的學生,允許有一門課程重修或補考但重修或補考后必須合格,同時須提供發表的學術論文、發明專利、全國性競賽獲獎等相關證明。
3.碩士一年級研究生須已完成第一學期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學位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學科專業前30%且無不及格課程,申請碩博連讀后必須正常完成第二學期規定的課程學習并不得有不及格課程。
4.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碩士學習期間業務上表現突出,具有博士研究生培養潛質。
5.入學方式為推薦免試的碩士研究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碩博連讀的資格。
6.符合各培養學院制定并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的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
(四)普通招考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并取得碩士學位證書的人員,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當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畢業證書)。
(3)具有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具有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①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入學當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級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②有6門報考專業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成績(由學習課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③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或相近的研究論文至少2篇,會議論文、摘要、短評報道等除外;④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限人民政府獎)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或三等獎第1名。
(4)長安大學職工和跨學科門類的考生不允許以同等學力報考。
3.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創新性科研成果,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訊作者)但第一作者為其指導教師發表本學科領域學術論文。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有個人獲獎證書)。
(3)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導教師排名第一。
(4)獲得校級及以上(含全國行業學會)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5)入選省部級及以上科技人才計劃。
4.外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英語四級(CET-4)成績不低于475分或六級(CET-6)成績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績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績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導教師為第一)發表SCI或EI檢索(含持有錄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論文。
(3)在英語為母語的國家留學一年以上。
(4)其他語種水平參照其評價體系(限我校博士招生簡章本專業規定語種)。
5.符合各培養學院制定并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的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
八、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及相關要求的體檢標準。
3.須取得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正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
4.考生報考需所報考的導師書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獲得目前就讀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碩博連讀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招收對象為長安大學“非定向”碩士一、二年級在學碩士研究生。
3.所學專業同報考專業相近或相同,且須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成績優秀,對工程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的工程背景和科研能力。
4.符合各培養學院制定并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的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
(四)普通招考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并取得碩士學位證書的人員,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當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畢業證書)。
3.在職人員考生應為科研院所、行業企業或管理部門從事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員,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主持或實質性參與報考專業領域重大、重點工程技術研究項目。依托在研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國家級科研項目,或相關工程領域的重大、重點工程等項目報考的,可優先考核。
4.非在職人員考生碩士學位專業應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同時需提前聯系指導教師并由指導教師提出書面申請。
5.具有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5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級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
(2)有6門報考專業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成績(由學習課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
(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在國內外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或相近的研究論文2篇及以上,會議論文、摘要、短評報道等除外;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國家重大項目或省部級重大工程項目,相關成果通過正式鑒定,并獲兩項及以上廳局級獎項;③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排名前3);④參與起草并被頒布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⑤獲批1項以上的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排名前2名)且至少有一項進行轉化應用;⑥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限人民政府獎)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或三等獎第1名。
(4)長安大學職工和跨學科門類的考生不允許以同等學力報考。
6.符合各培養學院制定并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的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
九、專項計劃
報考長安大學專項計劃的考生,學業水平根據報考專業須符合第七或八條款中的有關要求,同時還需滿足以下的相關政策要求:
(一)交通運輸領域卓越領軍人才工程博士專項
1.交通運輸領域卓越領軍人才工程博士專項是我校主動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設的工程博士項目。
2.面向國家重點行業、企業,在交通運輸(0861)專業學位類別招收工程類博士研究生。
3.招生計劃列入卓越工程師學院,培養牽頭學院包括公路學院、汽車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和運輸工程學院,計劃在“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載運工具與交通安全工程”“智慧交通信息與控制工程”“交通運輸系統工程”4個重點領域招生項目分別招收31、6、7、10名。
4.招生方式僅限普通招考。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1.招生對象: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省市的少數民族考生,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省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擔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職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滿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畢業生。
2.招生專業主要面向理工類專業。
3.計劃招收4名(其中學術學位2名、專業學位2名)。
(三)科研項目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
1.“科研項目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是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解決重大戰略問題、儲備戰略人才、以科研項目經費支撐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新機制,科研博士研究生執行相同學科普通計劃博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在修業年限、學習方式、學籍管理、培養過程、畢業要求、學位授予標準等方面與普通計劃博士研究生完全一致。
2.科研博士研究生的學費及住宿費由學生自行繳納,繳費標準與普通計劃博士研究生完全相同,培養經費須從導師承擔的符合國家和學校財政管理規定的科研項目經費中支付,主要用于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和其他培養成本。
3.招生專業主要面向理工類專業。
4.計劃招收15名。
十、網上報名
普通招考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的2025年3月25日-4月15日,考核時間預計在2025年4-5月。碩博連讀方式網上報名、考核時間根據春季學期教學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選擇主頁面“博士網報”,注冊學信網賬號登陸報名(已注冊學信網賬號的,直接使用已有賬號登陸)。準確錄入相關數據及個人資料并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報名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
網上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報名結束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網報結束后仍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或未通過我校線下核驗者不得參加后續考核、錄取。
凡不按要求采集、誤填、錯填網報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個人報考信息應與戶籍、學歷、學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后續不能正常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一、考核及錄取
(一)材料提交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在報名結束前向各研究生招收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或《長安大學普通招考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
2.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信。
3.身份證復印件、碩士研究生學習階段的成績單。
4.學位、學歷證明材料:①提供學士學位證書、本科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碩士畢業證書復印件(應屆和在讀碩士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國(境)外學歷學位獲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碩士《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不含二級甲等醫院)或長安大學醫院的體檢報告(有效期一個月)。
6.本簡章第七、八條規定的支撐材料。
(二)考核
1.以直接攻博方式報考
直接攻博考生的資格由各培養學院審核,并組織復試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復試,根據復試成績按研究方向進行綜合排名,擇優確定擬定人選并公示。
2.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
碩博連讀考生的資格由各培養學院審核,并組織復試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復試,根據申請學生學位課平均成績(占60%)及復試成績(滿分100,占40%)按研究方向進行綜合排名,擇優確定擬定人選并公示。
3.以普通招考方式報考
普通招考考生的資格由各培養學院審核,實行“申請-考核”制,為確保選拔公平、公正、公開,各培養院成立考核專家組,負責資格審核、考核及復試:
(1)符合申請資格的考生,由各培養學院組織考核(滿分100,占60%)和復試(滿分100,占40%),考核可通過考試、材料評議、專業考核、實踐技能操作等多種形式開展。
(2)復試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考核專家組對申請人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綜合考察。
(3)針對交通運輸領域卓越領軍人才工程博士專項,由校企共同成立考核專家組進行材料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及復試考察。
(4)綜合考慮申請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察結果、申請材料、體檢結果,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擇優確定擬定人選并公示。
(三)錄取
根據教育部當年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實行差額復試,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綜合考慮具體招生情況和培養條件,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確定錄取名單,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非定向考生。
十二、獎助學金及學費
(一)學費
我校2025級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10000元/學年,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16500元/學年。如有調整,以錄取當年長安大學有關文件及陜西省發改委核定的金額為準。
(二)住宿費
住宿費按學年收取,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費;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住宿期限以錄取專業的學制為準,對超過學制年限的研究生,學校不再安排住宿。
(三)獎助學金
我校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資助項目、“三助一輔”崗位等,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激勵博士生潛心科研。
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15000元;學業獎學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體發放標準和評選辦法以長安大學有關文件為準);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不提供獎助學金。
十三、聯系方式
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chd.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zban@chd.edu.cn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9)82334323 (029)82334775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chd82334323)
通訊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 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附件1:長安大學2025年各招生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人數及聯系方式.pdf
附件2:長安大學普通招考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2025年).docx
附件3: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2025年).docx
附件4:長安大學202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docx
以上附件下載網址:https://yzb.chd.edu.cn/2025/0121/c2768a24849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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