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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 2025-09-07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北化大校教發〔2025〕7號)《北京化工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選拔辦法(修訂)》(北化大校教發〔2025〕6號)的要求,為做好我校202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注重思想品德、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考查,充分發揮推免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以高質量招生工作支撐引領高水平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
二、推免生申請基本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且取得本科就讀高校推薦免試資格;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本科階段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五)品行表現優良,本科階段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七)本科階段在學術刊物發表論文、或獲科研成果獎、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者,優先考慮。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我校推免生。
三、招生專業及擬招人數
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招生專業及擬招人數詳見《北京化工大學202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接收推免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全日制碩士招生計劃的50%,各全日制專業必須留出招生計劃用于考試招生方式選拔。
四、推免生申請及接收程序
(一)預報名階段
1.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可登錄“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選擇“推免生預報名”項目,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報名材料。報名具體時間和材料要求見《北京化工大學202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預報名通知》和各學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2.預報名階段,各學院(系、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學科專業分別成立材料審核專家組,每組不少于5人。對推免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客觀獨立打分,匯總后形成審核成績,并根據材料審核成績擇優篩選進入復試考核的考生名單。
3.各學院(系、中心)有序開展復試工作。
(1)強化組織領導,各學院(系、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本單位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加強推免相關工作人員選聘、培訓和管理。嚴格落實回避制度,嚴格落實“雙人雙核”招生錄取數據審核和學院領導審核把關機制,嚴格執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程序。
(2)復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把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考核錄取的首要依據,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在復試考核中,重點要對考生的專業素養、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創新潛質等進行考核評價。除了面試考核外,各學院(系、中心)還可采取筆試、實驗、實踐能力測試等方式進一步考核。
(3)各學院(系、中心)一般應按學科專業成立面試專家組,專家組一般不少于5人,專家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直博生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博導資格。采取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抽取試題等措施,加強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專家組應根據評分要求現場獨立評分。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并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由研究生院集中保管。
(4)復試時間、方式和具體要求見各學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束后,學院(系、中心)應及時告知考生復試結果。
(二)正式報名階段
1.所有報考我校的推免生(含預報名階段復試合格的考生)須在2025年9月22日9:00后,通過“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僅在我校推免生預報名系統中報名的,申請無效。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等)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2.未參加我校預報名的推免生如有意愿報考我校,需要在相關學院(系、中心)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報名。學院(系、中心)根據招生需求確定是否再次組織復試。
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按照相關學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要求,提交報名材料,并參加復試。報名材料審核要求、復試組織程序及要求與預報名階段相同。
3.學院(系、中心)于2025年9月23日9:00后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分批、擇優向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向復試合格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所有報考我校的推免生(含預報名階段復試合格的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
五、錄取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免生,不予錄。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確認待錄取通知;
3.已報名但未參加復試;
4.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
5.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
(二)學院(系、中心)應及時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擬錄取名單。研招辦對所有擬錄取推免生名單進行審核,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經批準后統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另行公示7日,并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
推免生應及時查看擬錄取結果。如對公示名單有疑問,可在公示期內向研招辦實名反映,研招辦將協同紀委辦公室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調查、處理。考生接待電話號碼為:010-64433759;監督舉報電話號碼為:010-64434762。
(三)公示結束后,我校將向教育部上報推免生擬錄取名單,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為準。
(四)我校擬于2026年5-6月對擬錄取推免生開展政審、調檔、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請及時關注研究生院網站最新通知。
(五)我校在擬錄取工作結束后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具體時間和要求見后續通知。
(六)推免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或入學前受到處分的,錄取資格無效。
六、獎助政策
(一)入學當年享受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二)為貧困推免生優先提供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學機會。
(三)擇優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國學術交流、參加國際會議或海外暑期學校等國際交流機會。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碩博連讀資格。
(五)入學前可參加研究生課程學習和研究工作。
七、違規處理
推免生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入學前有考試作弊或學術不端行為,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處分的推免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推免錄取資格,并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相關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擔。
八、其他
本辦法如有內容與上級單位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上級單位最新政策執行。
九、聯系方式
招生單位代碼: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
郵政編碼:100029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64433759
郵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graduate.buct.edu.cn/yjszsw/list.htm
北京化工大學研招辦微信公眾號:buct_yzb
各學院(系、中心)聯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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