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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廈門大學招生網 2025-09-16 相關院校:廈門大學
我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包括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接收的研究生統稱“推免生”。為做好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習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等行為。
5.在目前就讀學校獲得教育部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教育部推免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備案信息為準。
6.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7.符合所申請院系和專業規定的條件,具體見各院系通知。
8.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和教育部規定的其它報考條件。
二、招生專業
具體推免招生專業可登錄教育部推免系統查看。最終確認錄取專業和接收推免生人數以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實際錄取數據為準。
三、申請流程
1.有意申報我校2026年推免生的考生,應查閱學校和招生院系有關接收推免生的通知,并根據通知要求,在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廈門大學推免生管理系統(https://ssyjsbm.xmu.edu.cn)進行網上預報名或登錄教育部推免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2.申請人須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3.報名成功后由各院系根據學科特點和相應培養要求,組織專家組對材料進行初審,擇優選拔確定考核名單,考核時間和安排以各院系通知為準,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請人根據要求參加考核。
4.教育部推免系統開通后,申請我校且取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推免系統中進行報名確認(含已通過廈大推免系統預報名申請我校且通過相關院系預選拔考核的考生),并在院系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確認我校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網上錄取程序,否則申請無效。
四、體檢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要求由各院系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有關要求,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
1.我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申請人的考核成績,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學術誠信表現、平時學習成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學生思想品德考核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或被我校認定為學術不端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須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報考院系。
4.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學校將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經我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
六、監督與違規處理
1.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監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電話:0592-2186219。
2.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七、其他事項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3.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4.學費、住宿及獎(助)學金等其它未盡事宜見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5.本辦法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6.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網址:https://zs.xmu.edu.cn
各院系聯系方式見:https://zs.xmu.edu.cn/info/1961/2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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