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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普遍聯系與發展
唯物辯證法是關于世界普遍聯系和永恒發展的科學,聯系的觀點和發展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觀點和總特征。
一、聯系的普遍性
(一)聯系的含義:
聯系是指事物內部各要素之間和事物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和相互作用的關系。
(二)聯系具有一系列特點:
1.聯系具有客觀性:事物的聯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觀臆想的。把虛幻的聯系強加于客觀事物,是唯心主義觀點。如卜卦算命、“因果報應”。
2.聯系具有普遍性:即聯系是普遍存在的,
①每一事物內部的各個要素是相互聯系的;
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與周圍的其他事物相聯系;
③整個世界是一個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任何事物都是統一聯系之網上的一個部分或環節。
④世界的普遍聯系是通過“中介”來實現的,每一事物通過中介與其他事物聯系著,又是其他事物發生聯系的中介。
3.聯系具有多樣性:要求人們在實踐中盡可能地把握事物各方面的聯系,特別是本質的、內在的、必然的聯系。
(三)方法論意義:
馬克思主義關于事物普遍聯系的原理,要求人們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體聯系,確立整體性、開放性觀念,從動態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聯系。
(1)我們要正確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相互關系,統籌兼顧,促進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的協調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2)把對外開放作為基本國策,抓住機遇,努力發展自己。
(四)聯系與系統:
聯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統的形態存在著。所謂系統就是由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組成的具有穩定結構和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
系統具有整體性(整體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結構性、層次性和開放性。
二、事物的永恒發展
(一)聯系與發展
事物的相互聯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事物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使事物原有的狀態和性質發展程度不同的變化。運動變化的基本趨勢是發展。
(二)發展的實質
發展是前進的上升的運動,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歷史前進方向、具有遠大前途的東西;舊事物是指喪失歷史必然性、日趨滅亡的東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戰勝的,因為:
第一,新生事物具有新的結構和功能,它適應已經變化了的環境和條件;而舊事物的各種要素和功能已不適應環境和客觀條件的變化,走向滅亡就成為不可避免的。
第二,新事物是在舊事物的母體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舊事物中消極朽的東西,又保留了舊事物中合理的因素,并添加了舊事物所不能容納的新內容。這使得新事物在本質上優越于舊事物。
第三,在社會歷史領域內,新事物從根本上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要求,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因而必然戰勝舊事物。
(三)發展與過程
事物的發展是一個過程。一切事物只有經過一定的過程才能實現自身的發展。
所謂過程就指一切事物都有其發生、發展和轉化為其他事物的歷史,都有它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恩格斯: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體,而是過程的集合體,這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個偉大的思想。
事物發展的過程,從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時間上的持續性和空間上的廣延性的交替;從內容上看,是事物在運動形式、形態、結構、功能和關系上的更新。
堅持事物發展是過程的思想,就要用歷史的眼光看問題,把一切事物如實看作是變化、發展的過程,既要了解它們的過去,觀察它們的現在,又要預見它們的未來。在今天,科學地認識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必然性,歷史過程、歷史階段、發展趨勢,對我們堅定信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對立統一規律是事物發展的根本規律
(一)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辯證法由三個規律(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和五對范疇(原因與結果、必然性與偶然性、可能性與現實性、現象與本質、形式與內容)構成。其中,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體系的實質和核心,這是因為:
1.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普遍聯系的根本內容和永恒發展的內在動力,它是聯系和發展的實質。
2.它是貫穿唯物辯證法各個規律和各對范疇的中心線索,是理解這些規律和范疇的“鑰匙”。
3.對立統一規律提供了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4.是否承認矛盾學說是唯物辯證法和形而上學區分的焦點。
列寧:“可以把辯證法簡要地規定為關于對立面的統一的學說。這樣就會抓住辯證法的核心。”
(二)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爭性及其相互關系
1.矛盾的含義:
矛盾就是對立統一,是指事物之間或事物內部諸要素之間對立和統一及其關系。
2.矛盾的根本屬性:同一性和斗爭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性質和趨勢。它有兩方面的含義:
一,矛盾著的對立面相互依存,互為存在的前提,共處一個統一體中;
二,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相互貫通,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矛盾的斗爭性是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性質和趨勢。由于矛盾的性質不同,矛盾的斗爭形式也不同,對于多種多樣的斗爭形式,可以區分為對抗性和非對抗性兩種基本形式。
3.矛盾同一性與斗爭性的關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爭性相互聯系、相互制約:
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脫離斗爭性而存在,沒有斗爭性就沒有同一性;
另一方面,斗爭性也不能脫離同一性而存在,沒有同一性也就沒有斗爭性。
4.方法論意義:矛盾的同一性與斗爭性的辯證關系原理,要求我們在分析和解決矛盾時,必須堅持矛盾分析法,即從對立中把握同一,從同一中把握對立。這是辨證認識的實質所在,也是我們做好一切工作的主要方法。
(三)矛盾動力原理
所謂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是指矛盾著的對立面既斗爭,又同一,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和發展。換言之,無論是矛盾的同一性,還是矛盾的斗爭性,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只有兩者緊密結合在一起,才能推動事物的發展。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第一,由于矛盾雙方相互依存,互為存在的條件,矛盾雙方可以利用對方的發展使自己獲得發展。
第二,由于矛盾雙方相互包含,矛盾雙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發展。
第三,由于矛盾雙方彼此相通,矛盾雙方可以向著自己的對立面轉化而得到發展,并規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
2.矛盾的斗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第一,斗爭推動矛盾雙方力量對比發生變化,造成事物的量變。
第二,斗爭促使矛盾雙方地位或性質轉化,實現事物的質變。
3.矛盾動力原理的方法論意義:
事物的發展不僅表現為“相反相成”,而且表現為“相輔相成”。
正確理解矛盾與和諧的關系。和諧是矛盾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體現著矛盾雙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但和諧并不意味著矛盾雙方的絕對同一。和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只有在矛盾雙方處于平衡、協調、合作的情況下,事物才展現出和諧狀態。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都是在不斷解決矛盾的過程中實現的。和諧的本質就在于協調事物內部各種因素的相互關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發展的狀態。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在發展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歷史過程和社會結果。
4.內因和外因(內部矛盾和外部矛盾)辯證關系原理
原理內容:事物的發展是內因與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結果。其中,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變化發展的必要條件和第二位原因,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原理意義:這一原理是我黨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針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哲學基礎。
內因是第一位原因:君子求諸己;外因是必要條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因勢利導。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關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普遍存在。表現在兩個方面:
(1)矛盾無處不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
(2)矛盾無時不有: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
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質,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運動本身就是矛盾、事物即矛盾。
承認矛盾普遍性是堅持徹底辯證法的前提,它要求我們堅持矛盾分析法。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體事物在其運動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個方面都有其特點。
分析矛盾特殊性,即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正確地解決矛盾的關鍵。
列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
三種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點;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過程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特點;三是構成事物的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即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的不平衡性:
(1)根本矛盾與非根本矛盾:根本矛盾貫穿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規定著事物的性質;
(2)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矛盾體系中處于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處于服從地位的矛盾)。所謂抓中心,抓重點,就是抓主要矛盾;
(3)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在每一對矛盾中有矛盾的主要方面與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質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所謂看本質,抓主流,就是抓矛盾的主要方面。
3.矛盾普遍性(共性、抽象)與矛盾特殊性(個性、具體)辯證關系:任何現實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統一,共性寓于個性之中,沒有離開個性的共性,也沒有離開共性的個性。
4.矛盾普遍性與矛盾特殊性辯證關系原理的方法論意義:
(1)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絕對和相對的道理,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系的原理是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同各國的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哲學基礎,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哲學基礎。
(五)矛盾分析法
在唯物辯證法的方法論體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認識方法。
矛盾分析法包括: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兩點論與重點論相結合的方法;抓關鍵、看主流的方法;在對立中把握同一與在同一中把握對立的方法;批判與繼承相統一的方法,等。中國古代的尚和去同、執兩用中、舉一反
三、洞悉癥結,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等,都是人們常用的矛盾分析方法。
中國古代提出和同之辯、執兩中用的解決矛盾的辨證方法。這里的和主張有差別的矛盾的統一,而同則是抽象的形而上學的同一。多數哲學家強調和: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禮之用,和為貴、執其兩端,庸其中于民。
四、質量互變規律
事物的發展過程,經由量變和質變兩種狀態。
(一)事物存在的質、量、度
任何事物都是質和量的統一。其中,質是一事物成為自身并區別于其它事物的內在規定性。量是事物的規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構成成分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等可以用數量關系表示的規定性。
質和量的統一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質的數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圍,度的兩端叫關節點或臨界點,超出度的范圍,一物就轉化為他物。
“度” (第四原理)的原理啟示我們,在認識和處理問題時要掌握適度的原則。防止過與不及,避免左與右的錯誤。
第一原理: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系
第二原理:世界的物質統一性
第三原理:事物發展過程
第四原理:度
第五原理:對立統一
第六原理:否定之否定
(二)量變與質變的含義
量變是事物數量的增減和次序的變動,是保持事物的質的相對穩定性的不顯著變化,體現了事物漸進過程的連續性。
質變是事物性質的根本變化,是事物由一種質態向另一種質態的飛躍,體現了事物漸進過程和連續性的中斷。
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志:事物的變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圍。
(三)量變和質變的辯證關系
原理內容:
1.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
2.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3.量變和質變是相互滲透:
一方面,在總的量變過程中有階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質變;
另一方面,在質變過程中有舊質在量上的收縮和新質在量上的擴張。
4.在新質的基礎上,事物又開始新的量變。
方法論意義:
1.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所謂“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只有腳踏實地創造質變的條件,才能達成事物質的飛躍;急于求成,拔苗助長,必將事與愿違。
2.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當事物質變的條件已趨成熟時,應把握契機,乘勢而為,勇于創新,促成事物的轉化。如果固步自封、墨守成規必將一事無成。
3.量變和質變相互依存、相互貫通:在實際工作中,要把遠大的理想目標和科學的求實精神結合起來,把敢想、敢闖的革命精神和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結合起來。
(四)注意:
部分質變不是質變,此時仍處于量變階段。質變中的量變已不再是單純的量變,此時已經處于質變階段,它每一步都有新質要素的產生。
五、否定之否定規律(第六原理)
(一)任何事物內部都存在著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肯定因素是維持現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現成事物滅亡的因素。
(二)辯證否定觀: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內部矛盾運動的結果。
第二,否定是事物發展的環節(只有經過否定,舊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轉變)。
第三,否定是新舊事物聯系的環節(新事物孕育產生于舊事物,新舊事物是通過否定環節聯系起來的)。
第四,否定的實質是揚棄,即新事物對舊事物既批判又繼承,既克服其消極因素又保留其積極因素。
辨證否定觀的方法論意義:
1.反對形而上學否定觀:
第一,它否認事物的內在矛盾,把否定看成是外力強加于事物的主觀任意的否定。
第二,它在絕對對立中思維,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
2.堅持用革命批判精神和科學分析態度對待事物。在考察事物時,必須同時看到它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自覺做到批判、繼承、創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大膽地吸取人類社會包括資本主義社會所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時對其腐朽的東西給予堅決的批判。
(三)否定之否定規律
原理的內容:
1.事物的辯證發展過程經過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決。而處于否定階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還要經過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實現對立面的統一,使矛盾得到解決。
2.事物的辯證發展就是經過兩次否定、三個階段,形成一個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階段仿佛是向原來出發點的回復,但這是在更高階段的回復,是揚棄的結果。
3.事物的這種否定之否定過程,在內容上看,是自己發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過程;從形式上看,是波浪式前進或螺旋式上升的總趨勢,是一個不斷反復的過程。
方法論意義:事物發展是前進性和曲折性的統一,我們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徑情直遂、一帆風順的,要善于洞察事物發展中的各種可能性,充分估計其困難和曲折,把握事物發展的總趨勢。這樣才能經受困難和曲折的考驗,堅定信心,知難而上,開辟前進的道路。
“不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
六、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范疇
唯物辯證法的共有五對基本范疇:原因與結果、必然性與偶然性、可能性與現實性、現象與本質、形式與內容。
(一)現象與本質——揭示事物的外部表現和內部聯系之間的關系
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也就是透過現象發現事物本質的過程。
1.定義: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和內在聯系,F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現象中有真象和假象,其中真象是從正面表現本質的現象,假象是從反面表現本質的現象。假象與真象一樣都是客觀的,現象不是反映而是表現本質。假象與錯覺不是一回事。
2.辯證關系:一切事物都是現象和本質的統一。本質決定現象,任何現象都是本質的表現。列寧:“本質在顯現;現象是本質的。”
3.方法論意義:人們正是通過對事物現象的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認識過程,才不斷深化對事物的本質的認識。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揭示事物發生、發展、滅亡的確定趨勢和不確定趨勢之間的關系
1.含義:必然性是指客觀事物聯系和發展中一定要發生的、確定不移的趨勢。必然性是由事物內部的根本矛盾決定的,決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
偶然性是指客觀事物聯系和發展過程中可以出現也可以不出現、可以這樣出現也可以那樣出現的、不確定的趨勢。偶然性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條件引起的,對事物的發展起加速或延緩的影響作用,使事物的發展趨勢帶有一定的特點和偏差。
2.辯證關系:兩者相連聯接而存在,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的背后隱藏著必然性,偶然性為必然性開辟道路;二者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馬克思、恩格斯:“被斷定為必然的東西,是由純粹的偶然性構成的,而所謂偶然性的東西,是一種有必然性隱藏在里面的形式。” 馬克思:“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話,那么世界歷史就帶有非常神秘的性質。”
3.方法論意義:既要重視事物發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發展的總趨勢;又要善于從偶然性中發現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發展的機遇。
(三)原因和結果——揭示事物前后相繼、彼此制約的關系
1.定義:引起某種現象的現象叫原因,被某種現象所引起的現象叫結果。
2.辯證關系:原因和結果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轉化。
3.因果聯系是客觀普遍的,沒有無因之果,也沒有無果之因。因果聯系是復雜多樣的,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同因異果)、一果多因(同果異因)、多因多果(復雜因果)。
4.方法論意義:
(1)同唯心主義的因果報應論、神學目的論劃清界限。
(2)“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正確認識因果聯系可以提高實踐活動的預見性和調控性。
(四)可能和現實——揭示事物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相互關系
1.定義:可能性是指事物發展過程中潛在的東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預示著事物發展前途的種種趨勢,F實性是指已經產生出來的有內在根據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2.把握“可能”這個范疇,要注意區分幾種不同的情況:
(1)區分可能和不可能(看有無現實根據);
(2)區分現實的可能和抽象(非現實)的可能(看現實根據是否充分,條件是否齊備);
(3)區分好的可能和壞的可能;
(4)區分大的可能和小的可能(看或然率的大。。
3.辯證關系:可能離不開現實,沒有現實就沒有可能;現實離不開可能,沒有可能就不會有新的現實;它們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4.方法論意義:
(1)一切工作都要立足于現實,只有從現實出發,才能展望未來。
(2)注意分析事物發展的各種可能,發揮主觀能動性,做好應對不利情況的準備,爭取實現好的可能。
(五)內容和形式——揭示事物的內在要素和這些要素的結構和表現方式之間的相互關系
1.定義:內容是構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總,是事物存在的基礎。形式是事物諸要素相互結合的結構和表現的方式。
2.辯證關系:
(1)內容和形式相互依賴,不可分割,任何事物都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
(2)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內容。
3.方法論意義:既要重視內容,反對形式主義;又要善于運用形式,發揮其積極作用,反對形式虛無主義。
七、唯物辯證法是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辯證法是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的統一
客觀辯證法是指客觀事物或客觀存在的辯證法,即客觀事物的辯證運動和發展規律。主觀(概念)辯證法是指人類認識和思維運動的辯證法。
從本質上說,主觀辯證法是客觀辯證法的反映。
恩格斯:“所謂的客觀辯證法是在整個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謂的主觀辯證法,即辯證的思維,不過是對自然界中到處發生作用的、對立中的運動的反映。”
唯物辯證法既包括客觀辯證法也包括主觀辯證法,體現了唯物主義、辯證法、認識論的統一。
(二)在唯物辯證法的方法論體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認識方法。
(三)辯證思維的基本方法
辯證思維方法是人們正確進行理性思維的方法。主要有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從抽象上升到具體、邏輯和歷史相統一的方法。其中,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是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所共有的方法,從抽象上升到具體、邏輯和歷史相統一的方法是辯證思維所特有的方法。
邏輯和歷史相統一的方法:歷史是邏輯的基礎和內容,邏輯是歷史在理論上的再現,是“修正過”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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