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②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這“兩個比重”,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有利于理順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的分配關系,有利于增加廣大勞動者收入,維護勞動者權益,也有利于合理調整投資與消費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③ 加大個人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合理調整收入分配格局。一要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要強化支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使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者收入隨著經濟發展逐步較多地增加。二要努力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通過采取多種措施,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使更多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三要切實對過高收入進行有效調節。要正確運用稅收手段,使過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過稅收等形式由國家集中用于再分配。四要取締非法收入。要嚴格執法,對偷稅漏稅、侵吞公有財產、權錢交易等各種非法收入依法取締。五要規范壟斷行業的收入,引入競爭機制,打破經營壟斷;規范壟斷性企業資本收益的收繳和使用辦法,合理分配利潤。要通過改革和發展,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機會公平,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防止兩極分化,使全體社會成員逐步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