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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經過口腔醫學院學位委員會討論,口腔醫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同意,現公布吉林大學口腔醫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并探索并高層次專業人才的成長規律和選拔規律,堅持學術標準,確保生源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堅持公正公開。政策規范透明、程序公正公開、結果主動公示、監督機制健全,以人為本,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利益。
3.堅持全面考察。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考察的基礎上,還要突出對專業素質、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盡可能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標準。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吉林大學口腔醫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復試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負責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2.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延民 張志民
成 員:孫宏晨 武百春
工作內容:負責口腔醫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指導復試工作小組開展相應的工作。
3.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組 長:孫宏晨 武百春
成 員:黃 洋 胡 敏 張 偉 王景云 王成坤 張穎麗 林崇韜 孟維艷 魏秀峰 李志民 于維先 張澤兵 馮 巖 劉金鐘(
兼秘書)
工作內容:負責口腔醫學院的復試工作,負責制訂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指導 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
4. 復試資格審查小組
組 長:武百春 孫宏晨
成 員:馮 巖 劉金鐘
工作內容: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及綜合素質考核。
5.復試小組
以科室為單位、以教研室主任為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組成5人的復試小組;如果本科室無教研室主任,則由科主任為復試小組組長。復試小組成員以涵蓋研究方向的科室主任、副主任、教授、副教授或高年資講師為小組成員,如不足5人的復試小組,可委托邀請其他科室的專家參與復試工作。
復試小組具體負責確定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在復試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評價標準,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6.各教研室、各科室對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試題命制、分裝、評卷、合分、登分等環節),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復試過程和復試的主要內容要有所在科室教師的書面記錄。
三、復試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要求:根據《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即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相同,總分325,政治50分,外語50分,專業課180分;
2.符合吉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報考資格(考生復試前必須經過資格審查);
3.各招生科室要嚴格按照2016年吉林大學口腔醫學院各研究方向招生的名額和《吉林大學口腔醫學院研究生導師招生的暫行規定》執行;
4.尊重考生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方向進行復試;
5.實行差額復試。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按實際上線人數復試;
四、復試準備工作
1.制訂并公布復試工作辦法
各科室應根據學院制訂的復試錄取工作意見要求,在復試前向本專業的考生公布,同時報送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2.確定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
各科室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判斷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3.命制復試試題
各教研室和科室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的有關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提倡各科室建立復試試題庫。復試試題及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4.確定參加復試資格條件與復試考生名單
由學院在復試前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和考號,并提前通知考生。
5.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
復試前要對考生進行進一步的資格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上報學校招生辦公室,限期對考生予以答復。
(1)考生須提交的材料
①入學考試準考證;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過期、臨時證件無效)。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③往屆畢業考生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本人學生證。原件檢查,復印件留存;
④本科階段委托或定向培養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⑤本科期間成績單(應屆畢業生需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往屆畢業生由檔案所在部門蓋章);
⑥考生在吉林大學網上下載《吉林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按要求如實填寫,須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還須提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由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高教處或民族教育處蓋章)及考生所在單位證明;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小組在口腔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齊備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畢業證、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報考表及復試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④在讀非應屆畢業的大學生。
⑤與《吉林大學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所要求的條件不相符者。
五、復試要求和方式內容
1. 復試要求
按照本學科已通過2016年度招收碩士研究生資格審查的人員,2016年口腔醫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及各研究方向報考情況(經費統計參照吉林大學博士生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辦法),按照學院近三年總體科研經費、符合招生條件的導師數量和招生方向的科研經費,下達各研究方向招生名額和學位類型如下:
口腔基礎: 1名 學碩:1
兒童口腔醫學: 3名 學碩:1 專碩:2
牙體牙髓病學: 4名 學碩:1 專碩:3
牙周病學: 5名 學碩:2 專碩:3
口腔黏膜病學: 2名 學碩:1 專碩:1
口腔頜面外科學: 6名 學碩:2 專碩:4
口腔修復學: 9名 學碩:3 專碩:6
口腔種植學: 5名 學碩:2 專碩:3
口腔正畸學: 5名 學碩:2 專碩:3
硬組織改建: 3名 學碩:2 專碩:1
口腔頜面影像學: 1名 學碩:1
若還是有碩士生招生名額,應綜合考慮學科建設實際需要,向弱勢學科符合招生條件的導師傾斜。
2. 主要方式
(1)筆試 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
主要為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有條件的科室可組織實踐能力考核,主要測試考生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由所在科室自行組織。根據專業的研究方向及招生簡章要求,考試內容可為下列內容任何之一:牙體牙髓病學、牙周病學、兒童口腔病學、口腔黏膜病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口腔種植學、口腔正畸學、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預防醫學、口腔頜面醫學影像診斷學,其分數計入筆試成績。
(2)面試,總分150分。包括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
具體要求:
①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②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一般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③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由科室選派的老師進行全程錄像并現場記錄,妥善保存備查;
④復試小組成員在面試期間如必須接聽電話或有事暫時離開面試現場時,面試工作應暫停,待復試小組成員到齊后再進行面試工作;
⑤同一科室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能力;
③專業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②本學科(口腔醫學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人文素養;
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外語的聽說能力測試由口腔醫學院自行組織,聘請口腔醫學院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在進行外語聽說測試時,必須保
持真個測試過程評分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
(4)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各科室要單獨確定復試名單及復試辦法。復試的總體要求一致,方法和內容上突出專業學位的專業知識應用和專業能力的考察和考核。
(5)體檢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標準進行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
六、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的筆試和面試分別設定及格線,筆試總分100分,及格線為為60分,面試總分150分,及格線為90分,對在復試中筆試或面試沒有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考試總成績。
初試成績 復試成績。
總成績=( —————×60%+——————×40%)×100(百分制)
500 250
3.按考生招生考試總成績排序,根據招生名額由高向低順序依次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及體檢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口腔醫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組成工作組對我院的復試工作全面、全程、有效監督。同時學校也將選派專業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當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在復試結果公布的三個工作日內,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投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關于調劑
1. 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以在院內外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錄取,但不允許跨學科門類調劑。校內調劑考生必須符合考生所報考專業的復試分數線;校外調劑考生要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和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2. 學術型研究生可向專業學位研究生調劑(至于專碩能否向學碩待學校通知),須符合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醫學專業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學術型研究生各專業之間調劑,須符合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則。
3. 院內調劑的考生,應由考生本人填報“院內調劑申請表”送交學院科教部。科教部審核通過后,將院內調劑考生的電子文檔轉交接收單位,再進行復試。校內及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yatj/)進行,否則無效。校外調入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第二次復試。
4. 對復試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各學科專業應向院內外其他招生單位的相關相近專業推薦調劑。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后,對于符合其要求而我校不能錄取的考生,可按要求辦理向外校調劑手續。
九、關于錄取
1. 擬錄取考生名單及錄取類別應嚴格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確定。
2.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原工作單位委托培養研究生。
3. 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錄取為定向培養研究生。
4.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文件執行、復試錄取工作另行安排。
5. 符合照顧政策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復試。
十、信息公開
1. 復試前我院會在本單位官網http://jdkq.jlu.edu.cn/向考生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實施細則及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
2. 復試結束后我院會在本單位官網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調檔審查后,招生辦公室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公示錄取考生信息。
3. 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各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4. 咨詢及申訴渠道。我院咨詢電話:(0431)85579355,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431)85166371。當參加復試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是,應在復試結果公布的三個工作日內,向學校監察處提出申訴,申訴電話(0431)8516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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