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寄發2016年擬錄取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等事宜的說明
各位2016年擬錄取研究生:
對于寄送2016年被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及其他事宜做以下說明。入學報到時需注意的具體事項,請查看與《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研究生入學報到須知》。
一、寄送《錄取通知書》
我辦將在五月底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寄送期間,我辦將在網上公布錄取通知書的寄送、領取注意事項及EMS編號,以便考生查詢。
應屆本科畢業生的《現實表現復審表》、往屆生的“個人人事檔案”及《現實表現復審表》未到者,不能按時發放錄取通知書。南郵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需調檔。
二、黨、團組織關系轉接
①黨員組織關系:江蘇省外的考生,需經當地市(縣)黨組織部門直接介紹到“中共江蘇省委教育工委組織處,接收單位為“南京郵電大學組織部”;省內的考生,請直接介紹到“南京郵電大學組織部”。“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由考生自帶。
②團員組織關系:需在原單位辦理團關系轉出手續,即在團員證上蓋轉出章。團員自帶團員證。
三、戶口遷移
戶口遷移地址填寫“江蘇省南京市南京郵電大學”或“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新模范馬路66號”。戶口遷移證須以文字打印的形式,不允許涂改、漏項,姓名與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中的姓名要一致,身份證號碼準確無誤;出生地和籍貫要寫到市、縣一級(直轄市寫到區一級)。
根據公安機關戶口遷移自愿的原則,可選擇遷或者不遷。遷戶的學生入校后由錄取學院統一收取戶口遷移證,集中收繳戶口遷移證截止到9月底結束。按照省公安廳要求,大中專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可辦理一次戶口從原籍遷入學生集體戶,也可申請將戶口從學生集體戶遷回原籍或遷入本人合法穩定住所。戶口遷移證有效期可延長至開學報到時。有關戶口的具體問題,可問詢我校保衛處調研與戶籍管理科,電話025-83492223。
特別提示:我校對擬錄取考生調檔、政審、組織關系轉接、戶口遷移均不收取任何費用,提醒廣大考生遇到涉及銀行轉賬的電話、短信、郵件時一定要小心謹慎,謹防詐騙。
南京郵電大學研招辦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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