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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復試重在考察考生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我校一般按1:1.2進行差額復試,但各專業具體復試人數可根據報考情況進行調整,原則上達到我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均有機會參加復試。初試、復試成績各占50%,按總成績擇優錄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辦法:
一、復試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堅持以人為本,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1.領導機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校長任組長,研究生院、紀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2.實施機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組長:學院分管副院長
成員:學院相關領導
研究生科科長
專家教授1人
3.復試小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學院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MBA、MPA100分,其他專業200分,取整數):時間120分鐘
筆試科目為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劑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詳見招生簡章,不得與初試科目重復。MBA、MPA考生必須參加政治理論考試。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
2.外語面試(MBA、MPA50分,其他專業100分,取整數):時間不少于5分鐘
口語50分、聽力50分。
3.綜合面試(MBA、MPA150分,其他專業200分,取整數):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意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要求: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復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及單項成績均達到滿分的60%。
四、時間安排
1.3月17日:公布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3月22日:公布各學院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4月1日至錄取結束:考生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碩士復試”打印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同時補報導師、復試科目,已報導師不能更改,如需更改復試后再在學院研究生科申請辦理)。學校不單獨公布復試名單,考生直接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碩士復試”打印復試通知單。
4.4月6日(星期三)至12日(星期二):第一批學院復試(第一志愿與調劑考生同時復試)。
復試學院:001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081000、081001專業)、002電子工程學院(學術型)、003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080903、085209專業)、006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012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MPA另定)、013外國語學院、016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024電子科學技術研究院(第一批)、026通信抗干擾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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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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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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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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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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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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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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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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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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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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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帶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應屆生)、體檢表(沙河校區或清水河校區校醫院領取并體檢)、復試費50元(MBA、MPA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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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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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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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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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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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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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向研招辦報送“驗證記錄表”(紙版)、“復試成績”(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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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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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審核公布復試成績(www.yanzhao.ue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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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月13日(星期三)至19日(星期二):第二批學院復試(第一志愿與調劑考生同時復試)。
復試學院:001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080300、085202、085208專業)、002電子工程學院(專業學位)、003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其他專業)、004物理電子學院、005光電信息學院、007自動化工程學院、008機械電子工程學院、009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010數學科學學院、011經濟與管理學院(MBA、工程管理碩士另定)、023軟件學院、024電子科學技術研究院(第二批)、025空天科學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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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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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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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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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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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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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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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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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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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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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帶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應屆生)、體檢表(沙河校區或清水河校區校醫院領取并體檢)、復試費50元(MBA、MPA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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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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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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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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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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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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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向研招辦報送“驗證記錄表”(紙版)、“復試成績”(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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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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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審核公布復試成績(www.yanzhao.ue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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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月20日后如需增補復試,由學院自主安排時間并通知考生。
注:(1)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包括經教育部批準備案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的考生、2009年以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等須在復試前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2)體檢時間:復試前任何上班時間,地點:沙河校區或清水河校區校醫院,要求:《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公告欄”)。(3)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4)各學院復試工作辦法3月底將在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陸續公布,請注意查看。(5)沙河校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北路二段4號)復試學院:003微電子與固體電子學院、004物理電子學院、005光電信息學院、009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011經濟與管理學院;清水河校區(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復試學院:001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002電子工程學院、006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007自動化工程學院、008機械電子工程學院、010數學科學學院、012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013外國語學院、016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023軟件學院、024電子科學技術研究院、025空天科學技術研究院、026通信抗干擾技術國家級重點實驗室。
五、調劑
要求:(1)考生分數達到第一志愿專業對應國家B區復試分數線。(2)考生分數達到申請調劑學院調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3)考生考試科目與申請調劑專業考試科目對等,即:統考科目專業可申請調劑對應自命題科目專業,統考數學一專業可申請調劑統考數學二、三等,以此類推,反之不能申請調劑。(4)接收校外調劑的信息將于四月初在中國研招網(yz.chsi.com.cn)調劑系統發布,校外調劑考生只需登錄該系統填報調劑申請,同意接收復試的考生,學校將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不接收電話、郵件、來人來函等其他方式調劑。 (5)申請調劑到430140項目管理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見招生簡章。(6)單獨考試、強軍計劃不能調劑專業。(7)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終公布文件為準。
1.院內調劑:報考學院不變,但需調劑專業(或導師)。
要求:考生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碩士復試”, 填報調劑申請,打印調劑申請單交學院研究生科,具體辦法按學院要求執行。
2.校內調劑:報考學校不變,但需調劑學院。
要求:(1)考生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碩士復試”,填報調劑申請,打印調劑申請單交調入學院研究生科,具體辦法按調入學院要求執行。(2)第一志愿已上線的考生,如放棄第一志愿進行校內調劑(或放棄原有調劑志愿),須由本人提出如下內容的書面申請:“本人經審慎考慮,決定放棄第一志愿(或原有調劑志愿)進行校內調劑,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獨自承擔。(附考生編號、本人簽名、需放棄的原志愿學院和專業)”。考生將書面申請交研招辦后才能申請校內調劑(外地考生可發電子郵件到yzb@uestc.edu.cn)。(3)考生專業筆試成績校內各學院互認,但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考生也可申請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組織的專業筆試(須向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繳納考試費20元,但向調入學院繳納復試費50元不變,筆試試卷由學校統一調取,考生無需辦理任何手續),是否受理由各學院自定。(4)如體檢表已交第一志愿報考學院,調入學院研究生科直接與該學院聯系確認(可在后期集中辦理),考生無需再交體檢表。(5)接收校內調劑的學院及專業信息第一時間發布在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碩士復試”,不接收電話、郵件、來人來函等其他方式調劑。
3.校外調劑:報考外校,但需調劑到電子科技大學;或報考電子科技大學,但需調劑到外校。
要求:(1)考生登錄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申請,如學校同意接收將在48小時內手機短信通知考生,未收到通知表示學校拒絕接收,考生可再申請調劑到其他學校。(2)校外調劑考生在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只需填報一次調劑申請,如需調劑到我校其他學院,只需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www.yanzhao.uestc.edu.cn)“碩士復試”,具體辦法同“校內調劑”。(3)校外調劑考生可憑原單位體檢表不再參加我校校醫院體檢,但我校認為確有必要再次體檢的除外。(4)調初試試卷時間統一在全國調劑錄取結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上確認的調劑錄取結果為準,無需發送“調卷函”(個別學校特別要求發送的請傳真至028-61830153-115),教育部要求調入單位不將是否收到初試試卷作為是否擬錄取的依據。(5)校外調劑考生如果同時被幾所學校擬錄取,我校將自動取消上報該考生,并按第(4)條向調入單位寄出初試試卷。
六、上報錄檢
1.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新生獎學金評定優先順序與此相同。
2.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新生獎學金評定與此相同。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3.所有上報考生經教育部5月底錄檢合格后才正式錄取。
4.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養過程,取消所有獎學金及其他獎勵待遇。
5.自籌調檔:錄取類別為自籌的新生必須在9月1日前將個人檔案調入學院,5月學院研究生科發放調檔函,調檔地址為考生復試時所確認的檔案地址,如有特殊說明請直接與學院研究生科聯系。委培協議: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其他錄取類別為委培的新生必須在9月1日前將委培協議書一式三份交學院研究生科(www.yanzhao.uestc.edu.cn“資料下載”,除研招辦簽字蓋章留空外,其他內容均需如實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
6.6月學院研究生科發放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為考生復試時所確認的通信地址,如有特殊說明請直接與學院研究生科聯系。
七、復試紀律
1.復試小組成員應由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責任心強、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擔任。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2.各學院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八、監督與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由研招辦通知考生復議結果。
3.研招辦投訴和申訴電話:028-61830153-112,郵箱:yzb@uestc.edu.cn。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投訴和申訴電話:028-83202237(沙河校區)、028-83202277(沙河校區)、028-61830237(清水河校區),郵箱:jjs@uestc.edu.cn。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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