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發放相關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目前,教育部錄檢數據尚未返回,我校《錄取通知書》還無法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通知書郵寄及發放
(1)通訊地址為昆明的考生,請考生在放時間內自行到各報考學院領取,不再寄送;
(2)考生如需變更寄送地址、聯系方式,或者變更為“自取”的,請于2016年6月15日前登錄云南省招考院信息平臺進行修改(http://222.221.6.160/ynyjs/index.html),系統用戶密碼默認為考生身份證號碼后6位,如身份證末位是字母,須大寫。
2、黨、團組織關系遷移
(1)團組織關系:開學時,持團員證辦理
(2)黨組織關系:
?省外考生
抬頭為: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組織部,轉到云南財經大學XX學院黨委
?省內考生
抬頭為:云南財經大學黨委組織部,轉到云南財經大學XX學院黨委。
注:考生入學報到時將介紹信直接交與考生所在培養單位匯總即可;其中經濟研究院、印度洋地區研究中心、哲學與倫理研究所、旅游文化產業研究院、金融研究院等轉到云南財經大學科研院所黨委。
咨詢部門:組織部;咨詢電話:0871-65113321
3、戶口遷移
(1)根據公安部門的規定,高校新生可按自愿原則決定是否將戶口關系轉入我校。
注:戶籍關系到學生購房、婚育、考試等切身利益,畢業后學校將不保留學生戶籍,遷往大中城市可能面臨諸多限制,請慎重考慮是否將戶籍遷至學校。
(2)愿意轉戶口的學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交《戶口遷移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注:
?遷移證上項目必須填寫齊全,其中“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的姓名一致;“身份照號碼”清晰,且必須與遷移證上出生日期一致;“籍貫/出生地”必須寫明至“市縣”(如:云南省昆明市);所要求章印齊全清晰(不全者須返回出處重新加蓋);
?學生戶口在校期間,不再接受入校前戶籍個人信息的更改(如:姓名、出生日期、民族);
?戶口遷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龍泉路237號云南財經大學;
④《戶口遷移證》必須機打,手寫無效;
⑤戶口遷入手續辦理時間:2016年11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不轉戶口。
咨詢部門:保衛處戶籍科;咨詢電話:0871-65113742
云南財經大學研招辦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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