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法碩考試民法部分變動較為明顯,整體上看有了一些縮減,章節從原先的21章變動為20章,但實質內容卻是有增無減。
人身權部分在2016年考試大綱中屬于第十八章,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調整到第八章,章節分布更為合理,學起來也更方便。
在2016年考試大綱中第九章原本是所有權的內容,2017年則屬于物權法概述,整體的講述的了物權法,強調了物權法的重要性。
2016年考試大綱中單獨章節第十一章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和第十二章相鄰關系,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分布到第十章第三節和第四節,并且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更改為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更符合法學原意。
2016年考試大綱中的重點章節第十三章用益物權和第十四章擔保物權,“重者恒重”是我們民法考試的特點,所以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仍為重點,只是調整到了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
原先在2016年考試大綱中第十五章占有,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變動為第十三章,內容沒有太多變化,重點仍是占有的分類,不要過于擔心。
2016年考試大綱中第十六章債權概述變動,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變動為第十五章,內容沒有太多變化,掌握老師講過的即可。
第十七章合同是我們法碩民法部分最重要的部分,2016年考試大綱中它是專門的一章,但2017年它被分成了合同法總論(第十六章)和合同法分論(第十七章),如此分開更符合法律的專業化的要求,也更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合乎實際,貼近生活。具體內容做了些微的修整,整體沒有太大的變化,比如內容方面增加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則原則,章節方面增加了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合同的解釋兩節。
知識產權方面,隨著我國綜合實力的增強,國力的增加必然伴隨著創新,科技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與科技相伴的知識產權方面必然會得到重視,四大專門知識法院就隨之而生。2017年考試大綱知識產權部分也做了調整,增加了知識產權的范圍以及注冊商標無效,明確了法定許可的適用,同時刪除了知識產權轉讓和知識產權的作用。
婚姻家庭與繼承方面,變動較為明顯,不過更符合法學本意。2016年考試大綱中專屬一章的婚姻家庭與繼承,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被徹底“分家”,分為第十八章婚姻家庭法和第十九章繼承法,婚姻家庭與繼承本就屬于兩部法律,如此分開更突顯法律碩士隊伍專業化的趨勢。
侵權責任部分變動不大,只是章節進行了調整,從原先的第二十一章,變動為第二十章,依舊是我們法碩考試民法部分的最后一章。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