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法碩考試民法部分變動較為明顯,整體上看2016年考試大綱中民法部分總共21章,2017年考試大綱中變動為20章。具體變動如下:
在第一章緒論部分,沒有太大的變動,只是在第一節民法概述部分增加了民法的性質,對民法進行了具體的定位,更彰顯民法的重要性。第三節民法的基本原則部分在原先五大原則的基礎上增加可平等的原則,與民法的概念前后呼應,體現民法調整平等主體。
在第二章民事法律關系第三節部分,在原先的民事權利上增加了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強調了作為民事主體在行使民事權利時,更注重義務和責任的承擔。同時本章刪除了第六節個人合伙,因為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必然會對法人與非法人組織進行調整,使其符合法治中國的需要,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個人合伙的刪除歸結于中國法治體系的完善。
第三章自然人部分基本沒有變動。
在第四章法人與非法人組織第二節部分刪除了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將法的設立變為法人的成立,在《商法》公司法部分法人章節解述的非常詳細,此處的變動體現了民商不分家的特色,十分合理。同時刪除了非法人的組織類型。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為,此章形式變動較大。首先,第二節民事法律行為分類,增加了有因民事法律行為和無因民事法律行為,以及負擔民事法律行為和處分民事法律行為兩大分類;其次為了凸顯行為人意思的重要性,將意思表示單列為第五章第三節;再次將原先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要件直接變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和生效;最后,將第六節無民事法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直接分為三節分別為無民事法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本章也由原先的六個小節升級為八節,由此可以看出本章在民法整體中的重要地位。
法碩考試民法部分第一章至第五章,在2017年考試大綱中的具體變動就是我們上面的具體解說,希望大家能認真了解知識點的變動情況,特別是新增考點,因為在我們的考試考試中,新增考點屬于必考點,大家一定要認真對待。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