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據《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要求,為進一步發揮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突出拔尖創新人才選拔以及推動高等教育實施素質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促進研究生教育結構優化、調整,提高推免生質量,現將我校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均接收外校推免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
二、為加強推免生校際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際交流機制,鼓勵推免生向其它學校申請推免。擬向外校提交推免申請的學生,須參加我校各學院組織的推免生復試,取得我校推免資格方可向外校提出推免申請。
三、申請人可在寧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并填寫《寧夏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交至各學院。
四、我校與上海交通大學聯合培養學生申請推免資格需符合《寧夏大學與上海交通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試行)》中的條件,經教務處審核后,申請人方可參加推免生推薦。
五、各學院按照《寧夏大學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按照分配名額1:1.2比例選拔推免人選,上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及各院在院內顯著位置公示。
六、學校嚴格按教育部最終下達的推免名額確定推免生資格并公示。在推免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不符合推免條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名額在全校內進行重新分配。
同時,學校紀檢部門為考生設立投訴電話(0951-2061977),郵箱:jsc@nxu.edu.cn;研究生院投訴電話(0951-2061096),郵箱:yzb@nxu.edu.cn
附件一:寧夏大學2017年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二:推免工作進度表
附件三:《寧夏大學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
附件四:《寧夏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
附件五:《寧夏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寧夏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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