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法學院2017年接收校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
四川大學法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有招生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身體健康,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應屆本科畢業生且獲得本人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3.順利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二、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9月28日左右開始,獲得推免生資格且符合申請條件者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網址:http://yz.chsi.com.cn/tm 2.在“推免服務系統”獲悉填報專業志愿信息后,學校2個工作日內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學院會根據報名情況及時采取不同方式分批次組織復試。 3.考生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學生證、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其他各種能力證明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3)由政府設立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四川大學校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 4.10月初起,復試合格者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及時點擊待錄取通知完成擬錄取。 申請材料寄(送)地址:四川成都市雙流縣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學法學院2010辦公室,郵編:610065,電話:(028)85990959,申請材料寄(送)時限(以辦公室接收時間為準):2016年10月10日。 申請材料的寄送:紙質版建議以快遞方式,同時將電子版(或者紙質版掃描件)發至郵箱:faxueyuan104@163.com,郵件標題注明:“2016年推免生材料” 以上材料交驗可以與復試同時進行。
四、獎助學金
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完備,由國家獎助金和學校獎助金兩部分構成。國家獎助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助金包括學校學業獎學金和學校“三助”崗位津貼。具體情況請詳見《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優秀推免生原則上給予獎學金。
五、其他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不予錄取。 2.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申請人目錄查詢、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繳費、填報志愿、接收復試和待錄取等都在“推免服務系統”上進行,擬錄取考生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4.違規違紀者、學術不端者、誠信缺失者不予錄取。已經擬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川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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