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章程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骨干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全日制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外單列。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6]8號),學校制訂了本章程。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計劃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對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時給予適當傾斜。錄取人員中在職漢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
1.2017年我校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2人,碩士研究生54人。
2.博士研究生招收專業為食品科學與工程,不招收漢族考生。
3.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學位招生目錄詳見《北京工商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四、生源范圍及招生對象
1.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7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學校的教師、管理人員。
五、報考條件
1.符合《北京工商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或《北京工商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報考條件;
2.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已經發放《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的考生;
3.符合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報考要求。
六、報名考試
1.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
2.考生根據《北京工商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或《北京工商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和進行初試,報名時將考生登記表寄到我校研招辦。
3.進入復試基本成績要求的考生,根據學校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進行復試。
七、錄取
1.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達到學校確定的錄取專業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的,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未達到學校錄取專業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在骨干計劃基礎培訓學校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合格后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學校學習。
2.協議簽訂。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先由考生與我校簽訂,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被錄取的在職考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達到我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除外),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招生錄取單位。
八、教育管理
1.責任主體。學校是骨干計劃學生培養工作的責任主體。凡涉及學生在校期間教育管理服務的各類事項,如出國交換學習、學籍變動、學生獎助等,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教學管理。學校堅持“嚴、愛、細”原則,對骨干計劃學生實行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管理,不降低考試標準。
3.學生資助。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我校或骨干計劃基礎培訓學校相關規定繳納。我校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獎勵資助。
九、就業管理
1.就業。骨干計劃學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2.派遣。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3.升學。經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職學生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應屆碩士畢業生只能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同時簽訂博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十、其他
1.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對在招生中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違反有關規定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所在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給予處理。
3.本章程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4.北京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大綱及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js.btbu.edu.cn/zsgz/)查詢。
十一、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8987086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教二樓311室
郵政編碼:100048
附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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