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2012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辦法已公布,詳情如下:
網絡中心2012年推薦免試招生辦法
一、申請條件
凡在高等院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申請者應具備如下條件:
1.熱愛科學事業,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學生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的具有當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
3.學生應獲得其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母校推薦免試生名額。
4.申請人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在校期間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5.外語程度達到或超過與公共英語四級考試相當的水平(提供具體證明材料),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7.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特別說明:歡迎有志于交叉學科研究的生物信息學、材料學、數學(計算數學)、物理、GIS、力學、流體力學、空氣動力學、熱物理、天文專業的考生,積極申請網絡中心推薦免試生。
二、申請材料
推薦免試申請者請直接向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以下簡稱:網絡中心)提交如下文字版材料:(最遲2011年9月10日前寄到)
1.《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推免系統中填報下載打印)。
2.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者院系開具的推薦免試生資格證明(該項材料最遲復試時提交研究生部)。
3.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和學習成績排名證明(均須同時標明全體參與排名總人數);(其中學習成績排名證明材料可以在復試時提交)。
4.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見附件)。
5.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6.身份證復印件。
7.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如專家推薦信、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的學術論文等)
三、申請和接收程序
(一)聯系接收單位
預計自己能在所就讀的高等學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或CNIC網頁等途徑查看招生專業目錄,了解招生信息,確定自己感興趣的研究方向,并主動同CNIC研究生部老師聯系推免接收事宜。也可通過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網上報名”→“推免申請系統”選擇培養單位,提出網上申請(網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
(二)填表、提交材料
推免生填寫《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三)初審
CNIC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將及時通知其到CNIC參加專業知識和外語考核及體檢。
(四)考核和體檢
1.CNIC組成考核小組對推薦免試生進行考核和體檢,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考核及體檢。
2.考核和體檢的時間、地點、方式由CNIC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通知考生。
3.考核以面試為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的考核可同時進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5.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考核既要看學生歷年的學習成績,又要注重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6.外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7.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須在CNIC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五)擬錄取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1.CNIC招生領導小組對考核結果進行審議,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擬錄取的申請者及時發給推免生接收函。
2.收到接收函的學生及時持接收函到其所在學校領取推薦免試生校驗碼和“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并在指定時間內將該登記表交給或寄至CNIC研究生部。
3.被確定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必須在全國網報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推薦免試生校驗碼進行網上報名,并在規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4.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
5.推薦免試生的錄取類別為計劃內非定向。
6.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將與擬錄取的統考生一起上報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后與統考生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其他
1.CNIC對推薦免試生的考核、接收工作(包括發出接收函),一般于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截止前5天(10月25日)結束。
2.對已發接收函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碩士生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績;
(3)畢業時未獲得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者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3.本簡章未盡報考事宜,請參看《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四街四號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研究生部
郵 編:100190
聯系人:喬老師、付老師
電 話:010-58812272\58812275
網 址:http://www.cnic.cn
E-mail:edu@cnic.cn
附件下載:考生個人簡歷及專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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