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經大學2012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已公布,詳情如下:
天津財經大學2012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
為貫徹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加強高等學校研究生教育校際交流,我校對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做如下規定:
一、申請推免生條件:
1、教育部直屬院校、985、211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德、智、體全面發展,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在專業學習和科研上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3、獲得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
二、接收推免生專業及名額:
專業:詳見《天津財經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名額:金融學5人 ,會計學5人,其它每個專業3人。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1、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從我校校園網下載《天津財經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①天津財經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2份; ②申請人個人陳述1份; ③2名本專業教授的推薦信各1份,分別密封并在騎縫處簽字; ④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1份,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密封并由教務處在騎縫處加蓋公章; ⑤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⑥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六級成績單復印件1份; ⑦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的申請人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以上材料中,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以及獲得推免資格的證明信(如確有困難)可延至復試時提交。申請人還可提交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和原創性研究成果。 申請材料寄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區珠江道25號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00222; 接收申請材料時間:2011年9月28日前
2、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相關院系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獲得復試資格,我辦將通知申請人來校復試。參加復試者請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復試內容及程序參照《天津財經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3、復試合格,并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我辦將向申請者寄發接收函。
4、獲得我校接收資格的推免生,必須于10月25日前憑推薦學校提供的免試校驗碼在當地高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后于次年6月由我校寄給本人。 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果出現不真實或不準確的情況,我校將取消申請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
注:申請材料均使用A4紙。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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