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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王學棉,男,漢族,教授,中共黨員,北京市圣運律師事務所律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民事訴訟法方向),美國紐約福特漢姆 (Fordham)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9.8-2010.8),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律協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華北電力大學電力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第十屆“教學名師獎”獲得者。
聯系方式:102206 北京昌平華北電力大學人文學院
86-10-61773358(0)
xuemianw@sohu.com
二、教育背景
1990.9—1994.7,就讀于湖南師范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
1994.9—1997.7,就讀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哲學碩士學位。
2001.1—2004.1,就讀于清華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三、教授課程
1、本科:民事訴訟法、法律邏輯學
2、研究生: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比較民事訴訟法
四、工作經歷
1997.7至今,在華北電力大學人文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和行政工作。
五、主要科研、教學成果
(一)學術論文(自2002年起)
1、《民事訴訟證明本體論研究》,載《政法論壇》(CSSCI)2002.2,獨撰。
2、《證據調查權,民事司法改革中不能遺忘的課題》,載《司法改革論評》第2輯,獨撰。
3、《法律真實:證明標準還是其他》,載《求索》(CSSCI)2003.5,獨撰。
4、《論推定的邏輯學基礎》,載《政法論壇》(CSSCI)2004年第1期,獨撰。
5、《訴訟時效在于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救濟權》,載《人民法院報》,2003.11.6第3版,獨撰。
6、《經驗法則與證明責任》,載《人民法院報》2002.5.16第3版,獨撰。
7、《證明標準建構中的認識論論爭評析》,載《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科版)2004.1,第二作者。
8、《證明標準適用研究》,載《訴訟法學研究》第7卷,2004年版
9、《推定與證明責任關系之辨析》,載《求實》2004.11(CSSCI),2004.11。
10、《英美法系民事訴訟證明標準考察》,載《美中法律評論》2005.1,獨撰。
11、《市場:遏制律師高收費的“殺手锏”》,載《人民法院報》2005.4.13,獨撰。
12、《守法比執法更重要》,載《人民法院報》2005.8.8,獨撰。
13、《論證:民事訴訟的思維形式》,載《江漢論壇》2004.12(中文類核心期刊CSSCI),獨撰。
14、《訴訟的邏輯,論證的邏輯》,載《法律邏輯研究》第一卷,2005.3,獨撰。
15、《民事訴訟中的審級制度》,載《人民法院報》2006.3.17B4版。
16、《在民主與實用之間衡平的陪審制》,載《人民法院報》2006.5.26B4版。
17、《證明標準,能否建構?》載《民事程序法研究》第二輯,2006年3月版。
18、《揭開蓋然性的面紗》,載《訴訟法學研究》第十一卷,2006年9月版。
19、《證明妨礙重構——著眼于內涵與構成要件》,2006年訴訟法學年會論文,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司法理念與三大訴訟法修改》,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
20、《判決書中的筆誤、錯誤及改正》,載《民事訴訟論壇》2006年第1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6年9月。
21、《〈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的進步與不足》,載《民事程序法研究》第三輯,2007年6月版。
22、《“自殺”、“他殺”何以存在——兼論年輕法學學者的成長困境》, 載《司法》第三輯,2008年11月版
23、《我國示范性法學院指標體系研究》,載《規范與創新-法學本科教育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9月版。
24、《案件受理費的征收基數之確定》,載《華北電力大學學報》(哲社版)2009年第3期。獨撰。
25、《事實推定:事實認定困境克服之手段》,載《清華法學》(CSSCI)2009年第4期。獨撰。
26、《民事案件費的征收法理》,載《司法改革論評》第9輯,2009年。獨撰。
27、《訴訟證明基礎理論研究——以裁判的檢驗為中心》,載《清華法學》(CSSCI)2010年第4期。獨撰。
28、《不能違法出臺治堵措施》,載《檢察日報》2010年11月27日。
29、【美】Lichard?D?Freer著, 王學棉譯:《美國的地域管轄權制度》,載《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六輯,2011年4月。
30、《美國互爭訴訟的類別和特征》,載《河北學刊》(CSSCI)2011年第4期。
31、《論案外人撤銷之訴》,載《法學雜志》(CSSCI)2011年第9期。
32、《失權的機理——兼論證據失權的改革走向》,2011年民事訴訟法年會論文,載《民事訴訟法修改重要問題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3、《美國民事訴訟陪審權利適用標準之演變》,載《北方法學》(CSSCI)2012年第4期。
34、《美國民事訴訟管轄權研究——兼論對Personal Jurisdiction的翻譯》,載《比較法研究》(CSSCI)2012年第5期。
35、《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層次論》,載《民事程序法研究》第九輯,2013年6月。
36、《金錢給付案件中遲延履行金之計算》,載《北京律師》2013年第6期。
37、《充分發揮公眾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作用》,載《團結》2014年第2期。
38、《地方立法對電力設施保護區的完善與不足》,載《大眾用電》2014年第5期。
39、蔡恒,王學棉:《利益受損案外人救濟程序相互關系之探究》,載《法學雜志》(CSSCI)2014年第8期。
40、王學棉 《廢止審判委員會是否可行?》,載《民主與法制》2015年第7期。
41、《民間借貸合同逾期利息請求及其判決》,《當代法學》(CSSCI)2015年第6期。
42、《“具體”的訴訟請求》,《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CSSCI擴展版)2016年第2期。
43、《竊電量的類型化確定》 ,載《大眾用電》2016年第6期。
(二)教研論文
1、《怎樣講好比賽課》,載《中國電力教育》,2009年第5期。
2、《人文社會科學碩士生導師指導組制度研究》,載《中國電力教育》,2011年第31期。
(三)課題
1、訴訟證明基本原理研究——站在當事人的視角,司法部項目,項目編號2008SFB3017,已結題。
2、“十二五”期間北京地方電力立法研究,2012年北京市社科基金課題,已結題。
3、國家電網公司委托課題:《公用事業企業推行混合所有制面臨的法律問題與對策研究》,已完成。
4、海南省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委托課題:《<海南省電力建設與保護條例>修訂法律專家論證》,已完成。
5、海南省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委托課題:《<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管理辦法>法律專家論證》,已完成。
6、海南省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委托課題:《售電側改革法律風險防范研究》,已完成。
(四)專著
1、《特殊類型訴訟中的司法正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版
2、《證明標準研究——以民事訴訟為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3、《訴訟證明原理研究》,中國電力出版社,2013版。
(五)參與編寫的專著
1、張衛平等著:《司法改革:分析與展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張衛平主編:《民事證據制度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奚曉明、張衛平主編:《新民事訴訟法條文精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4、奚曉明、張衛平主編:《民事訴訟法新制度講義》,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六)立項建設的國家級精品視頻課
負責人、4位主講人之一
《生活中的糾紛與解決》,http://www.icourses.edu.cn/details/10054V001
(七)教材
1、《民事訴訟法教程》,蒲一葦、王學棉、郭小冬著,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2013年3月版。
2、《民事訴訟法教程》,王學棉、蒲一葦、郭小冬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7月版。
六、學術、教學獲獎
1、《民事訴訟證明本體論研究》,載《政法論壇》(法學類核心期刊CSSCI)
2002.2,獲第五屆全國訴訟法學中青年科研成果三等獎。
2、2004年獲北京高校第四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文史組二等獎。
3、《訴訟證明基礎理論研究——以裁判結果的檢驗為中心》,載《清華法學》2010.5,于2012年獲第三屆全國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論文)。
4、2013年9月榮獲“北京市優秀教師”稱號。
5、2014年7月榮獲“北京市教學名師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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