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聯合簽署《關于共建蘭州理工大學的意見》(甘政發【2017】42號)(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蘭州理工大學正式跨入“省部局共建”高校行列,成為繼西北師范大學之后,甘肅省第二所省部共建高校,標志著學校辦學層次再上新臺階。
意見指出,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一帶一路”戰略部署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蘭州理工大學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科技創新水平,增強辦學實力,更好地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科技進步與社會發展,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協商,決定共建蘭州理工大學。
一、甘肅省大力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建設和發展
(一)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優先發展,將蘭州理工大學作為甘肅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納入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政策、資金和人才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促進蘭州理工大學更好更快發展,加大對蘭州理工大學的經費投入,逐步將生均撥款標準提高至教育部直屬同類高校水平。
(二)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作為甘肅省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辦學體制機制等方面改革創新,促使其在甘肅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中發揮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將蘭州理工大學列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支持其在機構編制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人才引進等方面改革創新、先試先行。
(三)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學科建設,重點建設工程學、材料科學等優勢特色學科,不斷增強其服務國家、區域發展的能力,提高學科整體水平,使其達到國際國內一流學科水平。在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研究生招生和本科生推免計劃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大力提升服務國家、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重點支持“科技部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有色金屬先進加工與再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以及依托蘭州理工大學建立的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創新能力建設。在同等條件下,在項目安排、經費投入上給予相應支持。
(五)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的校園建設,對其圖書館、實驗樓等教學科研設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二、教育部大力支持蘭州理工大學改革發展和建設
(一)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科學發展,指導和幫助蘭州理工大學制定和實施戰略發展規劃,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推動學校在人才培養、辦學體制機制等方面改革創新。將蘭州理工大學納入教育部相關整體規劃,加強對蘭州理工大學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國際合作辦學、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導。
(二)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高水平大學和特色優勢學科建設,指導和幫助學校進一步突出學科特色,加快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步伐,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提升辦學綜合實力。
(三)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平臺建設,在國家級教學團隊、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等本科教學工程,重點實驗室、協同創新中心等布點建設以及研究生招生、本科生推免計劃和國家公派留學計劃安排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四)大力支持蘭州理工大學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骨干教師和學術帶頭人的培養,支持學校積極申報國家及教育部的各類人才計劃。在海內外領軍人才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國家級教學名師培養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對管理干部到國內外高水平大學學習培訓、掛職鍛煉等給予指導和支持。
(五)積極支持蘭州理工大學開展國際化辦學,推進“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教育合作交流,提升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的能力。對蘭州理工大學招收外國留學生等方面進行政策支持,加大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來華戰略人才培養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蘭州理工大學與國外院校合作建設孔子學院、工程技術研究及人才培訓中心和教育援外工作。
(六)進一步支持東南大學等教育部直屬高校做好對口支援蘭州理工大學相關工作,鼓勵支援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蘭州理工大學的對口支援,在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校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幫助。
(七)吸收蘭州理工大學參加教育部召開的直屬高校重要會議,暢通信息溝通和咨詢指導渠道。積極支持和促進蘭州理工大學與教育部直屬高校進一步加強相互學習和信息交流。
三、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對蘭州理工大學給予指導和支持
(一)支持蘭州理工大學根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強化國防特色,發揮學校在國防科技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建設國防特色學科,指導學校發揮學科和專業優勢,培養軍工特需人才。
(三)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建設國防重點學科實驗室,加強國防科技原始創新研究,開展學術交流。
(四)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增強國防科技創新能力,按照“同等優先、擇優扶持”的原則,支持學校承擔軍工科研項目。
(五)支持蘭州理工大學和國防科技工業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科技服務等合作,促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
四、蘭州理工大學自身發展建設
(一)蘭州理工大學要進一步加強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立德樹人,牢固樹立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加強內涵建設,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突出辦學特色,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
(二)蘭州理工大學要不斷加快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步伐,力爭工程學、材料科學等優勢特色學科進入國際一流學科行列,一級博士點學科整體排名進入教育部學科評估前30%。積極對接國家和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培育新興交叉學科。
(三)蘭州理工大學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自主辦學、保障學術民主、管理科學高效的現代大學制度,積極推進人才培養、人事制度、科技創新、治理結構、資源配置等方面的改革,在區域高教綜合改革中發揮輻射示范作用。
(四)蘭州理工大學要發揮自身優勢,切實增強科研實力,整合創新資源,推動協同創新,加強國家級和教育部、甘肅省科研基地建設,推進人才培養、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不斷提升社會服務能力,在國家、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五)蘭州理工大學要多渠道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大力提升教育國際化水平,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為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家“一路一帶”發展戰略,全力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甘肅黃金段更好地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六)蘭州理工大學要強化學校國防特色,建設教育部國防特色學校,發展國防特色學科,加強與軍工企事業單位的協同創新,開展科研合作,參與國防科研項目,積極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在軍工企業單位就業。
五、共建實施
共建過程中的具體事宜,由甘肅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組織,蘭州理工大學具體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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