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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2018年寧波大學115個專業 (含專業碩士點和工程碩士領域17個)共擬招收碩士研究生2100名左右。實際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在2018年2月中旬左右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數為準,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招生計劃在錄取時,將根據生源情況在全校各學院或專業間進行適當調整,專業目錄中的招生計劃數僅供參考。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提供所報考專業【除專業學位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和旅游管理外】6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2門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代碼105開頭的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須為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入伍批準書編號)、退役(退出現役證編號)等相關信息。
(四)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申請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錄推免服務系統辦理網上報考錄取等手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將被取消推免錄取資格。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內容詳見《寧波大學關于2018年接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2729.htm)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3.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政策要求及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嚴肅處理。
(3)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一志愿報考其他學校的考生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計劃余額信息并填報調劑志愿。
(4)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5)考生請務必認真填寫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等信息,以確保復試錄取階段能保持聯系。
(二)現場確認
1.時間及材料
2017年11月12日前,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當地的省級教育考試院指定的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并進行繳費、拍照。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具體請以意向報考點的網報公告為準,網報公告查詢地址:http://yz.chsi.cn/sswbgg/。如有其他非常規情況或對報考點的選擇有疑問,可咨詢意向選擇考點或者報考單位,切忌自我臆斷,以免后期無法辦理現場確認,甚至無法參加考試。
2.注意事項
(1)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2)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2018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數為15人。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考試
(一)初試
1.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試地點:考生現場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二)復試
1.復試由我校組織安排,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復試時間:一般為2018年3-4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復試科目和復試加試科目詳見我校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復試辦法另行通知。
五、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
3.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學校規定組織新生進行資格復審。應屆本科、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取消錄取資格;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六、收費和獎助
1.學費標準和獎助體系詳見: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xfhjz.htm。
2.學校通過采取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3.我校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七、相關說明和其他注意事項
1.同等條件下,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2.碩士專業學制為2-3年,各專業的具體學制,屆時可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3.寧波大學昂熱大學聯合學院學術型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專業,基本學制:3年(2年中國、1年法國),合格的畢業生可同時獲得中法雙方頒發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4.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習方式一般采用集中(業余時間)面授與自學相結合,不脫產學習,在寧波大學校區授課。具體屆時見相關學院網站的后續通知。
5.若發生考生與原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考試、錄取就讀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6.近三年我校自命題科目試卷真題: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zykzt.htm。
7.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的網頁上“招生工作”中的相關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htm,如有變動,以我校網頁公布的報名辦法、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及相關信息為準。
8.2018年我校與中科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開展聯合招收培養研究生,聯合培養的碩士專業為凝聚態物理、物理化學、機械工程和材料工程,詳見:寧波大學與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2018年碩士生/博士生聯合招生簡章。
另外,我校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在應用經濟學、法學、外國語言文學和歷史學等學科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與蘭州城市學院在翻譯碩士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與麗水學院在信息與通信工程和應用經濟學學科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等。
9.碩士生導師介紹:http://tutor.eol.cn/web/112。
10.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專業的辦學地點為寧波大學植物園校區。2018年9月,我校海運學院和海洋學院擬搬遷至寧波大學梅山科教園區。
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詳細聯系方式見: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gssdlxfs.htm。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學校代碼:11646
郵政編碼:315211
電話:0574-87600226,87609136
傳真:0574-87600226
網址:http://graduate.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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