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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7年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簡章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不僅是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級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簡稱“廣州化學研究所”,下同)擁有強大的導師隊伍、一流的科研條件和優良的學術氛圍,具有培養研究生的獨特優勢,能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研究生提供追求卓越人生、實現心中夢想的成才環境。
2018年我所在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所有專業范圍內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或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主頁查看學科專業信息,也可與我所研招辦聯系報考事宜。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概況和具體要求參閱《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于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生源范圍是教育部規定的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7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學校的教師、管理人員。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具備《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此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生源范圍符合本簡章中“二”的招生范圍,且須提供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審核蓋章同意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此專項計劃。
(二)報考程序
1.填寫“考生登記表”: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審核蓋章同意。
2.領取“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報名校驗碼”:考生憑生源所在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或高等教育處審核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登記表》,到網報考點所在地的省教育廳民教處或省招辦領取校驗碼,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3.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相同,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報考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招生單位所在地區”均應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033)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然后選擇再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按照網報所選的報考點網報現場確認公告的要求,持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報考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
4.向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郵寄“考生登記表”:現場確認后一周內(以郵戳為準),考生須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直接寄送至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的招生部門。為不耽誤考生的準考資格審核,請考生切勿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直接寄到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和調劑等均需使用。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碩士統考生相同。
3.初試成績通過國科大招生信息網(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詢。
五、復試
1.復試工作由我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考生復試基本分數線,以及我所具體報名和初試成績情況,結合我單位的學科特點和要求,確定具體復試分數線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碩士統考考生相同。
2.未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復試,報考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專項計劃以外調劑復試。
六、錄取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我所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由我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3.所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考生培養方式均為全日制培養。
4. 按照教育部教民廳〔2017〕5號通知要求,所有被錄取的考生直接進入中國科學院大學碩士研究生階段課程的學習,不再進行一年的強化基礎培訓。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戶口可自由選擇是否將其轉入錄取單位。錄取的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新生的黨團組織關系按照國科大學生處“新生入學須知”辦理,直接轉入國科大,北京碩士課程學習結束后轉到廣州。
6. 我所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不得以碩博連讀方式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不得以碩士應屆生身份報考我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單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可以在畢業時作為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考,經初試和復試考核合格擬錄取后須重新簽訂三方協議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博士畢業后須按協議規定回定向省份就業。
7. 2018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國家和我所相關規定繳納。
對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享受與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獎助體系。
七、其他
1.本簡章未盡事宜,考生可查看《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201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或向我所招生辦公室咨詢。
2.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含相關時間節點)不符的事項,以上級單位新政策為準。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興科路368號
郵編:510650
部門: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劉老師、王老師
電話:020-85231264
網址:http://www.gic.ac.cn
郵箱:yjs@gi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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