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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為做好接收2018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加強科學選拔,規范工作程序,保證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二、接收專業
除社會治理法治(★0301Z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CFO與財富管理)、旅游管理專業碩士(MTA)和金融專碩(MF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碩士(法學,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碩士(非法學,非全日制方向)外,其它各專業均可接收全日制推免生。各學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負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綜合考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等工作。具體接收專業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查閱。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1.考生注冊及付費。2017年9月20日,開通已審核通過推免生的注冊、網上支付功能(具體時間見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站)。獲得本科畢業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錄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完善個人信息、網上繳費。
2.考生報考及接收學院發出復試通知。2017年9月28日,開通推免生報考、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功能(具體時間見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站)。接收推免生的學院/中心(以下簡稱接收學院)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一般三天內會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電話咨詢申請學院)。考生須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接收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考生須按時參加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接收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和擬錄取工作應在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復印各件1份。
(6)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以上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4.復試內容。復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復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5.確定擬錄取名單。各接收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復試成績等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收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接收學院可取消其“待錄取”資格。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學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四、學費及獎助體系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5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3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推免生可參評碩士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研究生科研與實踐成果獎勵項目用于獎勵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或完成的優秀科研與實踐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學術專(譯)著、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實踐或創新創業項目等。
7.研究生學年評優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3%;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5%;單項獎,獎勵比例為12%。以精神鼓勵為主,均不設獎金。
8.“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9.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0.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五、信息公示公開
1.我校將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信息,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公開。
2.擬錄取名單除在接收學院公示外,還將全校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3.推免生注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聯系方式
1.接收推免生學院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http://yzb.zuel.edu.cn/2016/0603/c4636a164327/page.htm
2.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
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znufe.edu.cn
郵箱:yjszsb@znufe.edu.cn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3.校紀委
電話:027-88386336,郵箱:jcc@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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