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復試與錄取的基本原則
1、經學生所在學校推薦審批的具有“推免生”資格的2018屆本科畢業生。
2、復試實行“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二、復試的程序及辦法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條件及辦法見《南京體育學院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2、推免考生確認申報我院后,研究生部對具有“推免生”資格的申請者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向申請者發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
3、申請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復試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身份證正反面,學生證有本人信息和注冊情況頁);
②“南京體育學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申請表”(見附件)、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并加蓋推薦校教務處公章;
③其他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其他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申請我院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體育碩士專業學位(限體育教學、運動訓練兩個研究領域)專業需提供運動等級證書、運動成績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研究生部組織對“推免生”進行復試,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復試日程、方式和內容
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復試小組由3-5名專家組成。
1、筆試: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時間120分鐘,重點考核考生體育學綜合知識掌握情況。
2、面試:專業面試滿分為100分,英語面試滿分為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以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等。
②業務素質和能力考核。著重考核考生在專業方面是否具有較好的基礎,是否具有培養前途。考核內容包括對考生業務知識、業務水平、業務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口試、技能考試(僅限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方式進行,突出對考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考察。
四、復試成績的計算與錄取
1、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包括體育學綜合知識筆試(滿分100分)、面試(含英語面試,滿分200分)組成,復試有不及格科目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2、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定,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擬錄取的推免生發送擬錄取通知。
3、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其它
此次復試,不提供參考書目和復習資料。
南京體育學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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