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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推薦2013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推免工作,由主管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院、教務處、學工部、紀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
2.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推免具體工作。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任組長,成員包括主管本科教學工作副院長、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專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長、本科畢業班輔導員等。
二、推免生類別
我校畢業申請我校推免生;
外校畢業申請我校推免生;
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生(占我校名額);
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生(占外單位名額,按接收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三、實施辦法
申請人只能向我校一所學院提出申請,重復申請無效。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項目管理4類專業學位外,其他學科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一)公示綜合測評得分及排名
學院根據《綜合測評得分細則》(附件1)計算并公示分專業綜合測評得分及排名,公示內容包括:專業名稱、學號、姓名、智育成績得分、智育成績排名、加分獎項及分值、綜合測評得分、綜合測評排名,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將專業綜合測評公示最終結果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申請
1.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思想政治素質高,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2013年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3)身體健康,符合《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4)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技能;
(5)誠信記錄良好;
(6)英語水平達到我校學士學位授位要求;
(7)大學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8)我校應屆本科畢業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的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至少一項條件:①科技競賽類(附件1中B1類)加分累計達到4分;②作為第一作者并以電子科技大學名義,在SCI、SCIE、EI期刊源或國內核心期刊(見《研究生手冊》的“研究生發表論文的要求”)或學術會議上(須被ISTP收錄)發表或錄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學研究工作的學術論文全文(不含增刊);③獲國家或省部級科技獎勵(本人有獲獎證書);④作為第一申請人并以電子科技大學名義獲得國家級發明專利;⑤國家或省部級科研項目鑒定的主研(國家級項目排名前5名,省部級項目排名前3名)。申請人須經三名我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并由學校專家組綜合考察合格后,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可獲得推免資格。申請人將申請材料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申請材料公示期:3天。
(9)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生(理工類專業)只向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或國家級研究機構推薦,推薦意見統一為:“同意推薦,該生所在專業共有同年級學生××人,智育成績排名第××名,綜合測評排名第××名。”
(10)外校畢業申請我校推免生必須在畢業學校獲得推免資格。
2.申請材料
(1)《電子科技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2);
(2)《電子科技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3)、《電子科技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兩名副高以上職稱專家推薦,附件4);
(3)英語水平達到我校學士學位授位要求的證明材料;
(4)獲獎及成果證明復印件;
(5)其它體現申請人學術專長和創新能力的論文、出版物復印件或證明。
(三)復試
學院須查驗英語水平達到我校學士學位授位要求的證明材料、獲獎及成果證明等原件、電子科技大學校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學院存檔),收取復試費。
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學院須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復試內容:專業筆試、外語面試和綜合面試。
①專業筆試(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科目詳見招生簡章。
②外語面試(滿分30分,其中口語15分、聽力15分,時間5分鐘以上)。
③綜合面試(滿分70分,時間15分鐘以上),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錄取
各學院將校內外推免生相關材料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審核后公示,公示期:7天。復試總分、各單項成績必須合格(不低于滿分的60%),并按復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資格獲取規則:2012年10月15日前獲得接收單位擬錄取通知書的申請人(以加蓋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公章的擬錄取通知書上時間為準,下同),根據綜合測評排名從高到低依次取得推免資格。截止2012年10月15日,如果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生指標有余額,則根據擬錄取時間先后順序依次取得推免資格。
(五)報名
我校畢業推免生:2012年10月31日前,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擬錄取名單、校驗碼、推免生登記表分發各學院(接收學院)。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生在本科學院領取推免材料。其中:A)推免生(碩士生)憑校驗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并填寫推免生登記表,與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成績表一起交回接收學院。我校畢業申請外單位推免生,若無特殊要求,須選擇電子科技大學作為報考點。B)推免生(直博生)不需在yz.chsi.com.cn網上報名,但須進行博士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并填寫推免生登記表,經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蓋章后與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成績表一起交回接收學院。
接收外校推免生:A)推免生(碩士生)須在2012年10月31日前回畢業學校憑校驗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并填寫推免生登記表,經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蓋章后與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成績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B)推免生(直博生)不需在yz.chsi.com.cn網上報名,但須進行博士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并填寫推免生登記表,經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蓋章后與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成績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六)說明
①推免生名額根據教育部正式文件另行下達;
②網上報名、推免生登記表內容必須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擬錄取信息一致;
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資格:未按要求完成以上步驟;未按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確定錄取的推免生另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不能在2013年7月前獲得學士學位;畢業前受到處分;
④確定錄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學外,不得申請出國留學或以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就業,校內各單位均不得為其申請出國留學或以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進行派遣辦理任何證明和手續;
⑤我校直博生自2013年9月入學后即享受博士生待遇,可申請參加我校優秀博士生選培計劃。
四、獎勵
1.我校所有學科均設有推免生獎學金,額度為1萬元/人,畢業于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北京郵電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且綜合測評排名在前1%的推免生均可申請,若本專業同年級學生不足100人,第一名也可提出申請。
2.綜合測評排名在前2%的推免生,優先確定為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候選人。
3.英才實驗學院推免生獎勵辦法見附件5。
注:我校的各項獎學金均用于學生在我校完成研究生學業。確定錄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養過程,須退回獎學金及其它獎勵。
五、監督與復議
1.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遴選結果負責。投訴電話:028-61830153-112,郵箱:yzb@uestc.edu.cn,對推免工作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復議申請。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推免工作進行監督,投訴電話:028-83202237、028-83202277、028-61830237,郵箱:jjs@uestc.edu.cn。
六、說明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并以教育部下達正式文件為準。各學院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
附件:
1.綜合測評得分細則
2.電子科技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3.電子科技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4.電子科技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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