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6.報名參加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4、5各項的要求。
②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工作滿4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在會計或財務專業進修并考試通過該專業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干專業課程(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可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