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
10月10日開始網上報名
11月10日至14日現場確認;明年1月5日、6日初試
昨日,記者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獲悉,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即將展開。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9月28日、29日考生進行網上預報名,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正式的網報時間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11月10日—14日,考生現場確認。2013年1月5日、6日兩天進行初試。
現場確認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初試
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初試日期和時間: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復試
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經教育部批準,34所高校自劃復試線,包括: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
盤點2013年研招簡章——三大變化要記牢
昨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了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以下簡稱“2013年研招簡章”)。同去年相比,2013年研招簡章有部分變化,最主要的變化是加強了考試安全管理,強調了對違規和作弊行為的嚴肅處理。
身份證件必須是“二代居民身份證”
與往年規定的考生在現在確認時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不同,2013年研招簡章明確規定了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此外,在參加初試時,考生也需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還未辦理或遺失二代身份證的考生要及時到派出所辦理,以免耽誤現場確認和考試。
考生作弊可能3年內不許參加國家考試
簡章中指出:“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新生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 取消入學資格
研招簡章對新生報到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首次明確指出:“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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