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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江蘇省屬重點大學,目前擁有國家重點學科6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3個,江蘇省重點學科20個;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2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1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7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199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2個。學科覆蓋哲、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藝等門類。
2013年我校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專業138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領域42個。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2800名左右,其中學術型2000名左右,全日制專業學位800名左右,擬接收推免生400名左右(含學術型、全日制專業學位)。學生完成學業后均可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兩個條件(要求2012年11月14日前達到)的人員:
①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
②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獲得廳局以上獎項。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我校的學術型專業和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等兩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置單獨考試。
2013年教育部下達我校單獨考試的招生計劃為10人。
(四)推薦免試
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2013年我校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申請專業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10個專業領域,具體專業領域是學科教學(思政、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歷史、地理)、現代教育技術等10個專業領域。教育碩士專業領域中的學科教學(音樂、體育、美術)等3個專業領域不接收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接收推免生單位應及時為推免生辦理相關接收手續。
我校推免生的具體接收辦法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njnu.edu.cn,下同)的相關通知。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也是有效報名數據,預報名成功后無需重新報名。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7. 報考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以及下列6個專業方向的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3208南京師范大學),直接到我校現場確認并參加考試。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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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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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及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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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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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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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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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0音樂與舞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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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10、11、12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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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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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1音樂(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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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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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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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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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0美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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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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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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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0設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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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04、05、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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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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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7 美術(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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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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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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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8 藝術設計(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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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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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研究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五、初試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寄發《準考證》。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我校確定,一般不超過14:30)。
(四)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數學)均由我校自主命題。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六、復試
(一)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2013年4月初我校將公布詳細的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除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八)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結合各學院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單考生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由我校自定。
七、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
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安排見我校復試通知。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我校、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學制與學費
(一)學制
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實行彈性學制,學術型學制一般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學制一般為2-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特別優秀者,可按規定申請提前畢業,也可按碩博連讀方式提前攻讀博士學位。
(二)學費
擬錄取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或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由國家提供培養經費。擬錄取為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須由委托培養單位提供或自籌培養經費。
培養經費以當年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十一、獎、助學金
國家計劃內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均享受普通獎學金,除此以外,全體碩士研究生均可按規定申請“校長特別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華藏獎學金”和“朱敬文助學金”等獎項。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四、其他
(一)簡章中所有專業招生人數(含推免生人數)僅供參考,錄取時會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規模數、考生報考及上線情況進行調整。招生專業的專業代碼的倒數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設置專業,“J”表示交叉學科專業。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五)為保證考試的嚴肅性,我校對有任何一門考試科目違紀、作弊、缺考的考生的所有科目答卷均不予評閱。
(六)我校不接受大三提前畢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七)考生報名時的學歷、學籍須在教育部學信網里查詢到,若因各種原因未能查詢到,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學信網的學歷、學籍的認證證明。考生的學歷若是在國(境)外獲得的,須在報名前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聯系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
郵政編碼:210046
聯系部門: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5891892、85891893、85891782(資料)、83598332(教材)
傳真電話:025-85891227
研究生招生網地址:http://yz.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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