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關于做好201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2年】20號)和云南大學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接收辦法。
一、接收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心健康;
2、國家承認學歷的具有推薦免試權重點大學四年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及獨立學院學生);
3、我校2013年推免生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兩個部分,凡取得所在高校學術型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攻讀我校學術型專業或專業學位研究生;取得專業學位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攻讀我校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4、英語四、六級(涉外專業)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專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名列前茅;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及我校相關要求。
二、接收名額、專業及錄取類別
1、接收名額
我校2013年推免生名額為345人(其中101人為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務處下達各培養單位的推薦名額原則上即為該單位擬接收推免生的名額,未下達推薦名額的培養單位可接受不超過本院2013年招生計劃8%的推免生。
接收的推免生占當年該專業招收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的指標;各專業在接收推免生后,須留有名額招收統考和單考考生;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的名額原則上學術型研究生每個專業不得超過2人,專業學位研究生每個專業不得超過5人。
對接收了我校推免生高校推薦的學生可優先考慮對等接收。
2、接收專業
按照教育部規定,《云南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專業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不能接收推免生外,其他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3、錄取類別
我校推免生的錄取類別均為:非定向(公費)
三、申請程序
1、擬申請攻讀云南大學201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推免生,須于2012年9月19日~9月27日登錄云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進行網上申請,并下載打印《云南大學2013年接收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由相關的負責人簽字、加蓋推薦院系公章和校教務處公章),連同以下材料一起提交(寄)所申請學院(外省同學請將材料特快郵寄至所申請學院):
1)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
2)《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加蓋省級招辦、學校和院、系公章);
注:若部分高校尚未把該表發給考生,考生可先提交由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具有推免資格的證明,證明上請注明推免資格類型(學術型、專業型);
3)大學一至三學年成績單(加蓋校教務處公章);
4)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四級或六級成績證明復印件;
5)發表的論文或文章復印件;
6)各種獲獎證書復印件;
2、各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將擬接收復試的考生名單上報研招辦。
3、進入復試名單的推免生按照學院要求準時到校參加復試。
4、各有關學院在完成筆試和面試后,按成績排名提出擬接收意見(接收專業及復試成績)后報研究生院。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全校名單后報省教育廳審批。
5、我校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發接收函,被接收的推免生憑接收函必須在10月25日之前到原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領取報名校驗碼,參加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6、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現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復試要求
擬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參加復試。復試具體由各接收單位組織安排。各接收單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不少于5人),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1、資格審查:由學院對推免生進行資格審核,包括審驗《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推免生資格證明、身份證、學生證、英語四、六級證書及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原件,資格審查合格方能參加復試。
2、復試內容:
(1)專業課綜合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具體考試科目和內容由接收單位根據本專業招收研究生的具體要求來確定。各專業由3人組成命題組,按一級學科命題。內容覆蓋2~3門本科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題型及內容應體現考察考生分析、解決問題的創新能力及素質。各學院筆試的命題和考試須嚴格按照招生考試有關規定進行。
(2)綜合面試,每生不少于20分鐘時間,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表達能力、知識的廣度、深度及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題目由面試人數3倍以上的題目庫組成,每個專業組成5人以上的面試小組,做好面試記錄。
3、各學院要在面試中增加有關外語口語及聽說能力測試的內容,按占面試成績20%的比例折算后加入面試總評成績。
4、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接收。
五、時間安排
1、推免生報名時間:2012年9月19日~9月27日
請各位推免生在規定時間上網報名并提交材料,過時不再受理。
各相關學院將擬接收推免生名單、推薦材料及復試方案、復試時間、地點等于9月28日下午5:00前報研招辦;
2、2012年9月29日,研招辦公布復試名單。
3、2012年10月9日--10日,推免生到研招辦及各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同時,所有推免生須在10月10日-11日到云南大學校醫院進行體檢。
4、2012年10月12日,各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推免生筆試試卷、面試記錄表等留存學院備查,身份證復印件請務必妥善保管至明年5月同其他統考生一同交招辦用于辦理銀行卡。
5、2012年10月14日,學校審核后由研招辦公布擬錄取名單,并發出接收函。
六、其它
1、沒有推免資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請。
2、未經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3、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4、對在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對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推薦單位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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